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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专升本专业录取分数线
450分
2021年
福建工程学院
专升本录取分数:
网络工程:463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85
广告学:400
视觉传达设计:448
2020年福建工程学院专升本录取分数:
计算机科学类
网络工程专业
:455
建筑类
工程造价专业
:485
财会类会计学:440
鼎足教育网
管理类
市场营销
:463
新闻传播类广告学:455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437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原则是:执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招委会和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做好学校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 学校(校区)地址:
旗山校区(校本部)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
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软件大道89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海峡工学院)是由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台湾合作高校的结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由我校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福建工程学院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含各校区)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宁夏、甘肃、新疆、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
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
1.普通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
软件工程专业:普通本科四年制:1、2年级5040元/学年, 3、4年级13000元/学年。专升本(两年制):13000元/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三章 考生要求
第七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工科及工程类专业不录取肢体残疾考生。
第九条 报考
建筑学、
城乡规划和
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
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条 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安排
英语语种课堂教学。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文件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第一专业志愿优先调配;(2)其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福建省:考生的普通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其他省份: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 我校旗山校区(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和铜盘校区(软件学院)使用独立代码招生的省份,以及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和鳝溪校区的招生专业在同批次同代码招生的省份,根据录取专业调配原则将投档考生调配至相应专业,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仅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即旗山校区校本部、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的学生仅在海峡工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学习),不能转入其他校区的学院(专业)学习。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在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六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本科批不录取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严格执行招生工作“26个不得”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学校纪委办·监审处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1-22865068。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贷、减、免、补”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还设有方庆明、民建—汉生、新长城、华民慈善、厦门航空、薪火工程、晨曦、中宇、泉安、海天、国脉慈善教育、宏天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公布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181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邮政编码:350118
学校网址:
录取结果将在福建工程学院招生网页(
)公布。
第二十四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新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的新规定为准。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
5月
有知道福建工程学院2010年艺术招生简介的吗 ?
1 .
艺术设计 (室内设计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掌握室内设计方面的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室内设计工作或在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
行政管理能力,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室内设计、壁画设计、室内设计原理、设计史、室内设计思维与表达、计算机绘图、基础素描、结构素描、基础色彩、表现色彩。
就业方向: 能够在室内设计部门工作或在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2 .艺术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掌握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景观艺术设计工作或在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能力,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景观艺术设计、装饰
雕塑、景观艺术设计原理、
园林史、景观设计思维与表达、园林植物学、计算机绘图、基础素描、结构素描、基础色彩、表现色彩。
就业方向: 能够在环境艺术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或在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3 .艺术设计 (
广告艺术设计 )
培 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坚实的广告艺术设计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广告设计制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广告策划、创意与艺术设计能力和艺术素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广告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 平面广告设计、广播电视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
摄影、广告
心理学、品牌与
包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
动画设计与制作、设计素描、色彩、艺术构成等。
就业方向 :能在企事业、广告业、艺术设计部门、各类新闻媒介和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广告艺术设计及各类视觉传达设计工作。
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省份
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考地点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山东省
45
2 月 20-21日
2 月 22日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江苏省
30
2 月 24-25日
2 月 26日
苏州市第六中学
江西省
30
3 月 4-5日
3 月 6日
南昌市实验中学
安徽省
30
3 月 6-7日
3 月 8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福建省
85
1 月 17-18日
1 月 19-20日
省统考
注:招生计划若有调整,以各省招办 (或教育考试院 )公布的计划为准。
报考与录取
一、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二、报考及录取
1 .报考方式:凡报考福建工程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将实行“专业考试单独提前进行,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考”的办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及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的有关规定。
2 .报名时需要提交: (1)身分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持当地对艺术类考生的有效证件; (2)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张 (背面写上姓名 )。
注: (1)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间到规定考点报考,不设函报; (2)如考试时间需作调整时,以报名点的通知为准。
3 .录取办法: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文化课成绩 (超过录取控制线部分占 10%)与专业考试成绩 (占 9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三个月,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与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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