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 14:06:40 | 鼎足教育网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9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各省(区、市)审核确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我校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不需要考生或中学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注: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的材料如下:
(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陈述(字数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写);
(3)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个人陈述无需盖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及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报名材料不全、所在省户籍学籍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审核)。
2.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3.招生计划确定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五、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邮箱:ouczsb@ouc.edu.cn
网址: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110人(以教育部核定为准),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审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下列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含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上传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
五、材料审核鼎足教育网
我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资格确定
1.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按照全面考察、优中择优的原则,于5月底前确定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
2.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考生名单,首先在我校招生网和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3.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批次招生计划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
2.高考投档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计划,以及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合格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等,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学习专业。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592-2186219。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将通过审核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
九、附则
1.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2.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3.申请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4.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十、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s://zs.xmu.edu.cn
邮箱:zs@xmu.edu.cn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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