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 15:19:29 | 鼎足教育网
近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了《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小编将其整理如下,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1.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包含哪几项考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以下考试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报名:
(1)春季考试(2022年1月举行)
(2)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简称“1月份外语考试”(2022年1月与春季考试同时举行)
(3)专科自主招生考试(2022年3月举行)
(4)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2022年5月举行)
(5)秋季统一高考(2022年6月举行)
(6)2022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1年11-12月举行,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
(7)2022年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2022年4月举行)
凡有意参加上述一项或几项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此次报名。各项考试时间以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2.还有哪些类型的考生必须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
除第1问中需要报名的考生外,还有以下类型考生需要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
(1)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含单招)等招生项目的考生;
(2)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高职贯通”)、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的有关学生,因需要办理转入高等学校手续,也须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具体安排办理报名手续,其中中本贯通考生须参加三校生高考。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否需要在本次报名?
不需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相关报名工作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发布信息。
4.考生参加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上海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四)其他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的非上海市户籍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5.哪些人员不能参加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7.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也可以在秋季统一高考(1月份外语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选择一项进行报考。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选择了秋季统一高考,方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若选择三校生高考,则不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三校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仅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
8.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9.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报考:春季考试(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生不可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10.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随迁子女是指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的毕业生。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随迁子女往届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
11.本市户籍非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能否报考三校生高考?
不可以。
12.春季考试的报名录取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何要求?
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必须合格。应届高中毕业生如以上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有不合格科目者,不可填报春季考试志愿。
13.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如何进行?
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4.网上报名何时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10月25日-28日(每天8:00-21:00)、10月29日(8:00-16:00)。届时,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自行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在报名主页面上访问《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上的流程指导进行报名。
15.网上报名系统对浏览器有何要求?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Chrome浏览器。
16.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不需要。考生须记住初次登录报名网站时所用的登录密码,再次登录报名网站只需点击“老用户”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考生勾选一项或多项考试只需注册一次。
17.网上报名忘记密码怎么办?鼎足教育网
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页,选择登录,点击登录按钮右侧“忘记密码”,根据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找回密码。
18.网上报名时系统提示无照片的考生后续如何进行补拍?
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含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内地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照片不符合标准,均须于2021年11月6日-1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前往上海健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徐汇区淮海中路1487弄57号,电话:4008205307、8008205307)进行照片补拍。
19.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5日-6日期间根据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所提供材料均需根据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20.考生如何进行网上付费?
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
第一次网上付费(2021年11月8日-10日),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二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专科自主招生并填报志愿的考生;
第三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勾选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
第四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
第五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三校生高考并填报志愿的考生。
报考不同考试项目的考生须在不同时段根据要求缴纳所选定考试项目的报名考试费。
21.各类考试项目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专科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另行通知),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体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考试项目 | 金额(元/人·次) | ||
统一文化考试 | 春季高考 | 103 | |
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 | 26 | ||
秋季统一高考 | 103 | ||
三校生高考 | 155 | ||
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170 | |
编导类 | 17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170 | ||
音乐学类 | 三门 | 170 | |
四门 | 220 | ||
表演类 | 220 | ||
体育类 | 220 |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 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
22.考生如何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若在付费当日22:30前申请退费,可直接点击网页上的“退费”项,退款将于当日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若非付费当日申请退费,则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
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的考生,若因被前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等项目录取而未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可于8月指定时间段内登录系统填写考试费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23.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本次高考集中报名的,是否还有补报名机会?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错过本次高考报名,本市于2022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初,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24.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的网上报名个人信息是否可以修改?
在2021年10月29日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前,考生在报名表中所采集信息及勾选的考试项目等信息如需修改,可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报名网站后进行修改(请务必记住网上报名流水号及登录密码,网上报名流水号可用于忘记账号密码后找回)。
25.高考报名后,若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进行信息更正?
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更正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毕业学校或报名的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两次补报名期间(2022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2年1月11日,第二次是2022年6月10日。具体时间段安排以各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26.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是否还要单独报名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
不需要。由于1月份外语考试的成绩即作为2022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成绩,参加春考的考生,相当于同时获得了春考外语科目成绩和1月份外语考试成绩。因此在报名系统中勾选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再勾选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
27.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等专业类别)。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可勾选多个专业类别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选择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也可兼报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请考生在勾选考试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信息确认并完成网上付费,不得修改和增选统考考试项目。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报名并完成网上付费后,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11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其他统考类别的考生均安排至对应考点。
28.报考本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分为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类,其中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科目为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科目为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科目为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除了在网上勾选音乐学类相应的统考类别外,还必须对“声乐演唱”的声乐种类和“乐器演奏”的乐器种类进行选择。
29.报考艺术类院校的校考是否须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市统考已涵盖的专业,招生院校一般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须面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市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只有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面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其余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考生须仔细查阅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是否有相关市统考成绩要求,或是该院校校考是否需要相关市统考成绩,以便早做准备,不要错过在报名阶段勾选相应类别的市统考。
30.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可用于哪些类型的招生录取?
以上考试成绩只能用于2022年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
考生如果仅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的考生,不需要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如需报考秋季高考中体育类专业,则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
31.报考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相关艺体类专业,是否需要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不需要。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本次报名中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仅用于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
32.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什么?
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体育类专业统考。选择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2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继续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届时通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个人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网上付费。
33.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体育考生还有其他何种考试招生方式?
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体育考生还可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生需具备相关专业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须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其中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报考要求和考试安排请关注202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应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试点高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34.考生如何获取准考证?
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准考证仍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下发给区招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至区招办领取)。
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访问打印准考证。
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所报院校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报考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访问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35.哪些考生需要参加招生体检?
所有报名参加2022年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含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36.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咨询何时举行?
为了让考生了解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及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和录取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各相关招生院校于10月16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37.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
报名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35367070(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进行咨询,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也会为考生提供相关咨询帮助;考生也可点击报名页面下方的QQ图标进行线上咨询。
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以下是详细招生政策: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荣获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第二类考生报名条件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应用物理学 |
荣获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化学 |
荣获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工程力学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
(二)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1.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生源范围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应用物理学 |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化学 |
必选物理和化学,其他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另一门不限 |
|
工程力学 |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1日至3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表(附件1),按要求将个人陈述材料和对应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考确认
报名考生须在2023年6月12日至20日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校考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弃考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校考办法
1.
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以上)。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加权计算得到“入围成绩”,再将“入围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入围成绩 = 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Î1.2 + 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注:以上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点科目名称参见下表)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重点科目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重点科目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 |
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应用物理学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化学 |
数学、化学 |
数学、理科综合 |
工程力学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2.
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
(五)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须按要求报到方可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学校考核(含报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间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考核,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详见我校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1.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报考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能力。
面试: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多方面内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我校对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附件2)。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笔试和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别按照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学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六大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化基础,厚植“自强中国心”情怀,注重力学与信息、材料、制造的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航空动力)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学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 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须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竞赛获奖、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对于无法完成强基计划培养方案的学生,可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13521147923、1880129097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八、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九、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3年4月7日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docx】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pdf】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