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振兴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4 04:22:55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4010359隶属于:教育部

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办法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公布。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5月初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报名系统中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姓名、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附件1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阜南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临泉县灵璧县潜山市石台县寿县

舒城县泗县太湖县望江县萧县

宿松县颍东区颍上县裕安区岳西县

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定远县凤阳县阜南县固镇县

怀远县霍邱县界首市金安区金寨县

利辛县临泉县灵璧县蒙城县潜山市

谯城区石台县寿县舒城县泗县

濉溪县太和县太湖县望江县涡阳县

五河县萧县宿松县颍东区颍泉区

颍上县颍州区埇桥区裕安区岳西县

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振兴计划”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振兴计划”。

一、领导机构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鼎足教育网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等报考资格审核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8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确定分省高校专项计划数,并在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宣城校区就读。

2.招生专业: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物流管理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科类为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需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一。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

(2)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3)流程: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申请表上传后须点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4)材料要求: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如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我校不予审核。

2.申请表填写及附件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必须由中学审核并盖章。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五、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材料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我校“振兴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调剂”,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1.优惠政策

(1)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23年高考,高考投档成绩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说明

(1)我校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报考省份生源不足,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2.高校专项计划审核合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

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

二〇二三年四月

附件: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一览表

与“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振兴计划”招生简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