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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高校专项及地方专项政策解读

2023-06-14 10:10:30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6隶属于:教育部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省市

科类 招生专业(类)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3+3模式 3+1+2模式 辩色力要求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文科类 哲学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 历史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江苏、安徽、山东
理科类 数学类 物理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陕西、湖北、湖南、重庆、江西
物理学 物理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化学 化学 物理 化学

说明:(1)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需符合报考专业类的相关要求,其中Ⅰ指色弱不能被录取,Ⅱ指色盲不能被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类)要求方可报名,分省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志愿,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考试

6月15至18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后续的入围排队。对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并入围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记入诚信档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30分(含)。

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

7月1日至7月2日举行高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中准考证。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实施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采用3至4年的弹性学习年限。

实行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强基生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每学年对强基生进行一次阶段性学业考核,并实施动态进出机制,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应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应转入本专业的普通班就读,如本专业没有普通班的,学校将提前明确退出学生可转入的相近专业范围。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再享受强基生的相关待遇。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遵循“坚持立德树人,凸显价值引领”、“夯实通识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强化专业内核,凝练专业主干”、“加强学科交叉,促进个性培养”、“强化实践教学,提高综合能力”等基本原则,整合全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重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本科阶段旨在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欲望;硕博阶段旨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施导师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与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卓越化、本研一体化的“三制五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能够更好激发学生潜能与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1、构建贯穿本硕博的培养体系。合理调整本硕博阶段的课程层次和授课内容,实现本硕博教学运行衔接、课程互选衔接。建立全校性平台课程,允许学生在本科阶段选择研究生课程作为其个性化发展课程;研究生可跨学院、跨学科选修本科生专业课;实施研究能力的衔接培养,把本科阶段的研学项目(SRTP)、学科竞赛等课外研学与研究生阶段的课题研究衔接设计,课题从本科学习阶段延伸至研究生学习阶段,持续提升学生创新研究能力。

2、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提升学生科研能力。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建立导师库,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强化导师考核。建立全程化、全覆盖、个性化的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思想价值引领、学业指导、科研引路、职业规划的重要作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学生开放。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重大科研任务。

3、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班授课。大量增加师生互动和研讨,强化自学能力,训练综合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对于低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启发式、互动式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感受研究的乐趣;对于高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引导式、探究式、讨论式为主,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方法与技术手段来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4、强化“个性化”自主发展学分和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激发自主创新潜能,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质。培养方案中设置一定比例的个性化学分,供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形成个性化学习方案。

5、构建跨文化互融的国际交流环境与育人平台。加大对出境(国)交流学习的支持力度,鼓励学生到世界一流大学学习交流竞技。为学生提供“访学-科研-竞赛-毕设”等多样化的交流方式,拓展“整建制-小团队-个人”等多层次的交流模式,开设一批精品全英文课程,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深度与广度。

(三)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含直博)

强基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在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前,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按照当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转段考核,并纳入研究生招生工作范畴。

2、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优先享受校长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励,在硕博阶段享受最高级别学业奖学金;提高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并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立专门奖学金。

3、学术交流

(1)公派留学:本科阶段,资助强基计划学生整建制赴海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设计等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博士阶段,全额资助每位学生赴海外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一年。

(2)学术会议:本、硕、博阶段,至少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各一次;邀请诺奖得主等学术大师为学生做学术讲座。

4、科学研究

本科阶段,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学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课题研究;强基计划学生在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5、荣誉

设立一批“荣誉课程”;在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先授予“杰出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所在班级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先进班集体”;对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学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东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2023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鼎足教育网

邮编:211189

招生咨询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邮箱:zhaoban@seu.edu.cn

东南大学招生网:https://zsb.seu.edu.cn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ddjwjcc@pub.se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

2023年4月11日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方案

一、测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二、测试项目:立定跳远、50米、坐位体前屈。

三、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具体合格标准为:立定跳远(男子205厘米,女子150厘米)、50米(男子9.2秒,女子10.4秒)、坐位体前屈(男子3.2厘米,女子5.5厘米)。3个体育项目选择2项进行测试,1项测试合格即体育测试合格。

四、参加对象:所有入围强基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育测试。

五、考试组织: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有关规定执行。测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

六、测试结果使用:体育测试不计入总分,体育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强基计划后续测试资格。

七、其他事项:考生需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残疾等身体原因可申请体育免测,须填写附件《东南大学强基计划体育免测申请表》,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审核,并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经东南大学核准,可体育免测。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免测申请表

注:申请免测的考生,须于6月29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haoban@seu.edu.cn),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体育免测。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其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国家专项、 高校专项及地方专项政策解读

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全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切实惠及考生,维护考生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分别是哪些学生?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不区分农村和城镇户籍。

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为:

1.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2.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3.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4.武威市: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

5.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6.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7.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8.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9.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10.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要求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学生。我省高校专项的实施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

二、我省考生报考专项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若有关高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考生填报前应仔细查看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户籍信息以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时采集的户籍信息为准。

三、专项计划考生填报批次是怎么设置的?

(一)国家专项

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分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

2.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或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安排在C段,即具体招生计划数分解到原58个贫困县(市、区)。

3.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时应对照自己分数认真查看招生院校执行的是本科一批分数线还是本科二批分数线。

(二)高校专项

1.高校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一批H段,只设置一个志愿。

2.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5月中旬: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至9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高考后至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三)地方专项

2023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地方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提前批D段。

四、我省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有哪些?

我省今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高校承担。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二)其他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五、专项计划是如何录取的?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资格审核通过且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用照顾加分)在本科一批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六、专项计划是否征集?

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生源不足时,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一次,高校专项计划不参与征集。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国家专项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不降分征集一次;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生源仍不足时,征集1次。征集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解到县,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H段进行录取。不设置征集志愿。

(三)地方专项

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七、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否冲突?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招生录取共设四个批次:提前批(A、B、C、D、E、F、G七个段次)、本科一批(H、I、J三个段次)、本科二批(K、L两个段次)及高职(专科批)(P、Q、R三个段次),共设15个段次。投档顺序依次按照从A至R的段次序号顺序,实行“清上段、启下段、段段清”的原则,即某段次招生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才开始下一段的录取工作,各段志愿互不影响,所以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不冲突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各段次中的专项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如果考生在某个段次专项计划录取了,则后面各段次志愿失效且无录取资格。

八、报考2023年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自查报考资格

报考前,考生应根据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决不允许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把握机会,仔细考量,慎重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

(二)诚信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为我省农村、贫困、民族等地区学学生“上大学、上好大学”增加了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但每年因部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充分,造成大量优质专项计划浪费。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惠及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招生计划管理力度,优化志愿填报方式。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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