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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6 23:00:57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6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14隶属于:教育部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省市

科类 招生专业(类)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3+3模式 3+1+2模式 辩色力要求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文科类 哲学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 历史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江苏、安徽、山东
理科类 数学类 物理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陕西、湖北、湖南、重庆、江西
物理学 物理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化学 化学 物理 化学

说明:(1)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需符合报考专业类的相关要求,其中Ⅰ指色弱不能被录取,Ⅱ指色盲不能被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类)要求方可报名,分省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志愿,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考试

6月15至18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后续的入围排队。对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并入围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记入诚信档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30分(含)。

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

7月1日至7月2日举行高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中准考证。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实施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采用3至4年的弹性学习年限。

实行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强基生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每学年对强基生进行一次阶段性学业考核,并实施动态进出机制,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应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应转入本专业的普通班就读,如本专业没有普通班的,学校将提前明确退出学生可转入的相近专业范围。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再享受强基生的相关待遇。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遵循“坚持立德树人,凸显价值引领”、“夯实通识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强化专业内核,凝练专业主干”、“加强学科交叉,促进个性培养”、“强化实践教学,提高综合能力”等基本原则,整合全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重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本科阶段旨在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欲望;硕博阶段旨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施导师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与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卓越化、本研一体化的“三制五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能够更好激发学生潜能与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鼎足教育网

1、构建贯穿本硕博的培养体系。合理调整本硕博阶段的课程层次和授课内容,实现本硕博教学运行衔接、课程互选衔接。建立全校性平台课程,允许学生在本科阶段选择研究生课程作为其个性化发展课程;研究生可跨学院、跨学科选修本科生专业课;实施研究能力的衔接培养,把本科阶段的研学项目(SRTP)、学科竞赛等课外研学与研究生阶段的课题研究衔接设计,课题从本科学习阶段延伸至研究生学习阶段,持续提升学生创新研究能力。

2、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提升学生科研能力。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建立导师库,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强化导师考核。建立全程化、全覆盖、个性化的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思想价值引领、学业指导、科研引路、职业规划的重要作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学生开放。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重大科研任务。

3、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班授课。大量增加师生互动和研讨,强化自学能力,训练综合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对于低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启发式、互动式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感受研究的乐趣;对于高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引导式、探究式、讨论式为主,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方法与技术手段来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4、强化“个性化”自主发展学分和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激发自主创新潜能,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质。培养方案中设置一定比例的个性化学分,供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形成个性化学习方案。

5、构建跨文化互融的国际交流环境与育人平台。加大对出境(国)交流学习的支持力度,鼓励学生到世界一流大学学习交流竞技。为学生提供“访学-科研-竞赛-毕设”等多样化的交流方式,拓展“整建制-小团队-个人”等多层次的交流模式,开设一批精品全英文课程,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深度与广度。

(三)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含直博)

强基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在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前,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按照当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转段考核,并纳入研究生招生工作范畴。

2、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优先享受校长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励,在硕博阶段享受最高级别学业奖学金;提高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并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立专门奖学金。

3、学术交流

(1)公派留学:本科阶段,资助强基计划学生整建制赴海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设计等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博士阶段,全额资助每位学生赴海外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一年。

(2)学术会议:本、硕、博阶段,至少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各一次;邀请诺奖得主等学术大师为学生做学术讲座。

4、科学研究

本科阶段,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学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课题研究;强基计划学生在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5、荣誉

设立一批“荣誉课程”;在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先授予“杰出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所在班级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先进班集体”;对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学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东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2023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招生咨询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邮箱:zhaoban@seu.edu.cn

东南大学招生网:https://zsb.seu.edu.cn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ddjwjcc@pub.se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

2023年4月11日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方案

一、测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二、测试项目:立定跳远、50米、坐位体前屈。

三、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具体合格标准为:立定跳远(男子205厘米,女子150厘米)、50米(男子9.2秒,女子10.4秒)、坐位体前屈(男子3.2厘米,女子5.5厘米)。3个体育项目选择2项进行测试,1项测试合格即体育测试合格。

四、参加对象:所有入围强基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育测试。

五、考试组织: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有关规定执行。测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

六、测试结果使用:体育测试不计入总分,体育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强基计划后续测试资格。

七、其他事项:考生需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残疾等身体原因可申请体育免测,须填写附件《东南大学强基计划体育免测申请表》,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审核,并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经东南大学核准,可体育免测。

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免测申请表

注:申请免测的考生,须于6月29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haoban@seu.edu.cn),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体育免测。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其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高端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强基计划工作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和咨询建议等重要作用,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均可申请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须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竞赛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备注:第二类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获奖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及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应用物理学

安徽、河南、四川

北京、浙江、山东

(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

河北、重庆、广东、福建

(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备注:

(1)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2)招生专业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

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12日至6月20日之间完成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或未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考核资格。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其高考成绩满足上述要求时,我校将按照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总分相同都予以入围);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其高考成绩满足上述要求时,可直接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6月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7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考核时间:

体质测试:7月1日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7月2日

(3)考核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3.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综合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考生确认体质测试项目后,不得更改。体质测试得分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备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理综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物理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质测试成绩排队(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特色

(一)对标国家战略需求领域的培养目标

强基计划培养具有坚实数理、电子信息基础,具备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一个或多个国家战略需求领域专业特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的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以数学、物理、电子信息的专业特质课程构成全面的“强基基础”必修课程模块;开设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及科研项目实践课程,构成“专业特长”选修课程模块。

(三)“大师引领+科研实践”的人才培养途径

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学院组织的跨学院科研大团队论坛,在全校范围内选择国家级人才师资作为自己的学业、科研导师,在大师指导下制定学业规划,参与导师所在团队的科研训练;同时,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相应专业方向的项目式课程,开展贯穿本科四年、覆盖专业核心课程的科研实践训练。

(四)本、硕、博衔接的精英人才培养模式

强基计划采取课程首席教授小班研讨式教学,实施本、硕、博衔接的精英人才培养模式。

六、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强基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

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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