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9 15:53:45 | 鼎足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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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计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入围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五)学校考核测试
我校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我校考核测试原则上将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1.体育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因残疾或重疾等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免除体育测试,其余考生均需参加两项测试,体育测试成绩不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合格即可,但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所需计划不占各省第一类考生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二)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
(三)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持续优化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培养阶段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和衔接办法单独组织学籍转段,转入培养方案确定的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继续培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研究生学籍注册;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学习机会,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出国交流经费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我校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介绍见我校强基计划解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相关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四)如组织线下考试,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需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录取结果公正。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aoff.whu.edu.cn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近日,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招生省份包括: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招生专业 |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学 |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且有志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考生均可报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考生于4月8日至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注册、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确认鼎足教育网
考生应本着“诚信参考”原则,于6月10日至20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分省总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末位同分同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即可入围。该类考生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我校于6月26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围标准,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入围考核结果。6月28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安排
1.考核内容
学校考核分为学科能力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
①学科能力面试
对于第一类考生,主要对考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进行考核评价。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单独组织面试。
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学科能力面试的重要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统一提供。
②体育科目测试
肺活量、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选二,具体测试合格标准和实施细则见附件1.体育科目测试合格是强基计划录取的必要条件(不计入综合成绩)。
建议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的考生,可凭残疾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体育科目测试合格。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校考核。对入围学校考核但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2.考核时间
6月30日8:30-20:00.具体考核时间详见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核时间安排,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场候考。
3.考核地点
重庆大学A区(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在学科能力面试达到校考合格线(60分)及体育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综合成绩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学科能力面试未达到校考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取;体育科目测试不合格或未经批准不参加体育科目测试者不予录取。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的,我校将追加计划予以录取(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总分750.0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折算办法如下:
我校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标准,同时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参加考核考生可于7月5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录取结果。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中下旬随该省普通类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四、培养方案概述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实践”的培养理念,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综合素质优秀、理工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工程领军人才。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同时依托学校重点研究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不断完善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硕士/博士阶段的科学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一)学年考核和动态进出调整
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遵循“先理后工”培养思路,即:通过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专业招生,采取“3+1+X”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其中,“3”是指本科前三年主要以基础学科专业课程为主,“1”是指本科第四年进入相关领域通过项目驱动完成专业基础和选修课程;“X=2”是指本硕衔接,硕士阶段2年,“X=4”是指本硕博衔接,硕博阶段4年(具体毕业年限视研究进展和论文完成情况确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在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可转段至原专业、软件芯片、先进制造、智能科技等相关领域学习,物理学专业学生在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可转段至原专业、先进制造、智能科技、国家安全、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学习(详见附件2、3)。
(三)其他激励机制
1.强基计划实行小班化教学,实行导师制(学业导师、学术导师)。
2.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支持学生参与科创活动、科学研究、海外交流等。
3.强基计划录取学生优先享有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在奖学金评定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可获得荣誉毕业生证书。
5.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享有攻读衔接阶段相关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研究生的激励政策。
五、其他说明
(一)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在强基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有关要求,加强考核过程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严格遴选考核专家。面试时,考核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强基计划录取的新生入校时不得重新选择和调整专业,培养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学校强化质量保障,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科学分流,具体参见强基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见附件2、3)。
(五)我校未委托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强基计划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冬令营、夏令营等。若发现以重庆大学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关于强基计划招生的宣传和解答途径、方式均以重庆大学官微、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请考生家长审慎选择其他途径、方式的宣传和解答。
(六)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报名、考核、咨询、解答等全环节均为免费。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适时做出调整;如有调整,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办公楼
邮编:400044
电话:023-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
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
附件:1.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科目测试实施细则
2.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
3.重庆大学强基计划物理学专业培养方案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科目测试实施细则.pdf
附件2: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pdf
附件3:重庆大学强基计划物理学专业培养方案.pdf
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端指引.pdf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