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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类特殊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河海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9 18:48:38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94隶属于:教育部

新疆2021年四类特殊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新疆2021年四类特殊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分别是什么?下面是详细内容,来看一下!

新疆2021年四类特殊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2021年“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2021年优师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2021年对口援疆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2021年定向就业计划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2021年新疆志愿填报时间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通,考生可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填报高考志愿。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后,须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网上信息初始密码进入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方可进行其他操作。

考生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及网上信息初始密码可在新疆招生网上查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本人的高考成绩、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3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4日23时。录取期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后续批次志愿。

河海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河海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省份 科类 招生专业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 理科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应急管理
安徽、河南、四川、陕西 文科 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综合改革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英语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6月中旬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发布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二、领导机构鼎足教育网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12日12时至2023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600字以内。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④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具体X值如下表:

省份 X值 省份 X值
河北 70 辽宁 65
江苏 30 福建 45
山东 50 湖北 60
湖南 70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招办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400-025-191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微信小程序:河海大学本科招生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82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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