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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3-06-10 01:39:54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6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招生对象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荣获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二)

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1.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生源范围如下:

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1日至3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表(附件1),按要求将个人陈述材料和对应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考确认

报名考生须在2023年6月12日至20日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校考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弃考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校考办法

1.第一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以上)。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加权计算得到“入围成绩”,再将“入围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入围成绩=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1.2+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注:以上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点科目名称参见下表)

2.第二类考生

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

(五)

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须按要求报到方可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学校考核(含报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间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考核,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详见我校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1.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报考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能力。

面试: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多方面内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我校对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附件2)。

(六)

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笔试和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别按照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学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六大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1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鼎足教育网

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依托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3

应用物理学专业

依托物理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4

化学专业

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5

工程力学专业

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6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化基础,厚植“自强中国心”情怀,注重力学与信息、材料、制造的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航空动力)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学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须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竞赛获奖、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对于无法完成强基计划培养方案的学生,可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13521147923、18801290972(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八、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九、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教育部决定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我省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办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名单见附件1),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见附件2),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3),其基本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三)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致),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四)由于我省部分实施区域县的高中办学条件极差,甚至有的县没有举办高中,另外还存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学籍未作相应调整的实际,导致我省客观存在个别考生跨县到其他实施区域县就读的现象。结合我省实际并经教育部同意,我们制定了以上报考条件,请相关高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按照《通知》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我省建立相关情况台账并做好资格审核。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二、资格审核

(一)考生资格申报: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有关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后,4月25日前,各地组织考生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二)考生资格审核。相关县(市、区)要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有关审核程序和办法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规定执行。

各地要在当地招考委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由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把关的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须逐一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审核结果须安排专人进行复核,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并要有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同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在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和是否实际就读以及实际就读年限;中学负责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对本校申请考生的学籍以及连续学籍年限、是否实际就读以及实际就读年限进行初审;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地址、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连续年限和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及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上报本地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三)考生资格复核。我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分市(州)下发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报相应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各地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复核后于专项计划投档前反馈复核结果;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立即分市(州)下发当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各地应及时严格按条件对专项计划已录取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复核,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分批上报复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5月16日16:00前,有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四川考生名单,并向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下发本市(州)申请考生名单。有关县(市、区)按规定条件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核准考生相关信息后,将加注审核结果的申请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通过”,不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不通过”)于5月16日前逐级报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申请考生名单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并进行公示。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办法和录取投档办法继续执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23号)有关规定。

我省单独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并作为入选资格考生符合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在公布高考成绩后、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实行顺序志愿的投档模式,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取得1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将相应高校作为一志愿填报;取得多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应自主选择相应的2所高校分别作为一志愿和二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高校未完成计划,则向高校投放第二志愿填报有该校的未录取入选资格考生档案,供高校审录。考生在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高校招生网站,了解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及说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

对高校专项计划中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在高校专项计划学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按照已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高考成绩总分为包含录取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的投档成绩,录取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由高校确定是否认可;对高校专项计划中未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中:“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的规定,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录取照顾加分。高校模拟投档线为高校在我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高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相应计划后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在本批次普通志愿投档前择优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档案在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投档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鼓励高校专项计划直接安排分省计划录取。采取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的高校,要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在我省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

四、宣传服务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大力开展网络咨询活动,深入解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指导实施区域内有关中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向考生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宣传实效,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特点,积极采取经济资助和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信息公开

有关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对我省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地各校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六、监督检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于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附件:1.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3.四川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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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 2023年玉林中考普高招生投档分数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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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高考即将来临,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都很关心2022年海南省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的情况。下面小编根据海南省历年分数线对今年专项计划分数线进行了预测,供大家参考。2022海南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根据近几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来看,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计为470分。海南省高考历年分数线汇总

2023-12-20 15:27:04
西藏高考部队生源招生分数线出炉【最新公布】(四川外国语大学2+2计划外国际本科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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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藏高考部队生源招生分数线出炉【最新公布】2019年西藏高考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想必同学们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今年西藏的分数线是多少,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西藏部队生源录取分数线,来看看吧。西藏高考部队生源分数线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理工类本科:190分。2.文史类本科:226分。西藏填报志愿时间我区设置所有批次志愿统一在2019年6月26日至7月1日填报。西藏志愿填报

2024-02-03 00: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