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1 05:03:59 | 鼎足教育网
本科二批次593所普通高校计划招生38057人。新疆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次网上录取工作于8月5-9日进行。
本科二批次593所普通高校计划招生38057人。
新疆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次网上录取工作于8月5-9日进行。录取时间安排:8月5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6-7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7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8-9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9日8时至18时,将进行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范围: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0-11日投档、录取;8月11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2-13日投档、录取。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进程于每日18时更新录取信息,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及家长:如需了解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可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专线(0991-8750000)咨询;如遇招生诈骗等情况,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1-8758128),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反映。
“新疆招生网”网址:http://www.xjzk.gov.cn
“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号:xjzs140304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3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3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鼎足教育网
1.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3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5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完毕后,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须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考生信息以公函形式反馈我院。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要完善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请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各有关中学。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高考即将来临,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都很关心2022年海南省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的情况。下面小编根据海南省历年分数线对今年专项计划分数线进行了预测,供大家参考。2022海南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根据近几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来看,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计为470分。海南省高考历年分数线汇总
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高考即将来临,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都很关心2022年海南省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的情况。下面小编根据海南省历年分数线对今年专项计划分数线进行了预测,供大家参考。2022海南专项计划分数线预测根据近几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来看,2022年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分数线预计为470分。海南省高考历年分数线汇总
贵州2023地方专项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最新公布贵州2023地方专项计划贵州理工学院平行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470分,征集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460分。贵州财经大学平行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474分,征集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466分,二次征集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468分。2023贵州地方专项录取分数线贵州2023地方专项计划贵州大学平行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516分,征集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500分,二次征集志愿
2023泰安中考市直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布2023年山东泰安中考市直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已经发布:泰安一中统招生分数线477分、泰安二中统招生分数线521分、泰安三中新校统招生分数线476分、实验中学统招生分数线479分等。具体内容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2023泰安中考市直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泰安十九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421分、泰安一中统招生分数线477分:2022泰安中考市直高中统招生
2021甘肃提前批国家专项B段理工类院校投档分数线2021年甘肃省本科提前批非省属院校国家专项(B段)理工类院校投档最低分已经发布,来看一下详细内容。甘肃本科提前批非省属院校国家专项B段理科投档最低分投档分数线例如第一批的某高校理工类计划30人,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8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30×1.2)需投档36份,计算机将这80人按招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2020年内地西藏班(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近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0内地西藏班(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2020年内地西藏班(校)各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线经西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确定了2020年内地西藏班(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军队院校),现予以公告:1.文史类:重点本科:少数民族405分;
贵州2023国家专项计划第3次征集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线贵州2023国家专项计划第3次征集志愿福州大学理工类最低投档分数线517分,贵州大学理工类最低投档分数线502分,贵州民族大学理工类最低投档分数线459分,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理工类最低投档分数线485分。2023国家专项征集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线贵州2023国家专项计划第3次征集志愿福州大学理工类最低投档分数线517分,贵州大学理工类最低投档分数线
安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甘肃省录取分数线2021年安阳工学院在甘肃省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吧!安阳工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甘肃艺术本科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录取2人。最高分179.86412107分,最低分178.52389112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2人。最高分239.444108093分,最低分238.358110053分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