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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4-03-10 09:53:37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46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艺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58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今天鼎足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485分。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前身为山东艺术学院舞蹈系,成立于2001年12月,2006年改为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现有中专生34人,本科生 346人,研究生16人。教职员工56人。有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舞蹈学为院级重点学科。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前身为山东艺术学院舞蹈系,成立于2001年12月,2006年改为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现有中专生34人,本科生 346人,研究生16人。教职员工56人。

有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舞蹈学为院级重点学科。舞蹈学院在办学规模、教学管理、师资力量、硬件设施、专业设置等方面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

学院总体目标是:成为山艺二级学院中的主力学院,建立起富有齐鲁地域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特色精品课程在全国舞蹈类院校中具有一流水平和实力,逐步发展为山东省的舞蹈教育、创作、研究、信息中心。

办学理念

在教学与管理中,学院始终奉行德育人,艺塑人,根植齐鲁,务实求新的办学理念。强化一个意识,培养两种人才,把握三个结合。一个意识就是要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永恒主题的意识。 鼎足教育网

培养两种人才就是要处理好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的关系,既要着眼于培养通才又要有利于培养英才,鼓励尖子学生脱颖而出。三个结合就是教学和科研、艺术实践相结合,民间地域性舞蹈文化与专业舞蹈文化相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与复合型人才培养相结合。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齐鲁理工学院舞蹈专业分数线

齐鲁理工学院舞蹈专业分数线360分

知识扩展:

齐鲁理工学院(Qil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下设10院1部,开设45个本科招生专业。

办学历史

2005年6月于山东曲阜成立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2013年10月,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与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在原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的校址上成立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济南校区。

2013年12月,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申请更名齐鲁理工学院,申请报告通过省高校设置评审专家组审议,报经省政府同意,并由省政府正式呈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全国高校设置评审专家到现场评审。

2014年5月,曲阜师范大学与曲阜孔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合作举办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暨善后事宜协议书》。

2014年5月16日,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院校,正式更名为齐鲁理工学院。2014年5月,正式成立为齐鲁理工学院济南校区。

2022年4月29日,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山东教育系统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2023年4月19日,齐鲁理工学院召开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立大会。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下设10院1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开办本科专业45个。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0年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6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办学地点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曲阜师范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招生事宜。

第十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校区,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20年我校在山东、河北、甘肃、江苏、上海、安徽、江西、山西、北京、湖南、福建、河南、广西、贵州、海南、辽宁、云南、四川等18个省(市、自治区)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有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拟招生760人,其中山东省内525人,山东省外235人。

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投档:依据各省(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投档。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如有省份明确规定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从其规定;如无明确规定,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书法学联考(聊城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承认所有面向山东省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本科院校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校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对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要求为4C。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基本修业年限年均约28000元/生,其它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年均约8800元/生,如有变化,以山东省发改委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退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其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资助政策: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畅通“绿色通道”,实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普通本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复查:新生报到时,我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并在入校后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证书颁发: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曲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限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二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六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对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编:273165

招生咨询电话:0537-70336664458658

招生监督电话:0537-4455662

网址:

邮箱:qfnu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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