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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辽宁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11 01:23:23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1010151隶属于:交通运输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1010154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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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辽宁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连海事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切实实施“阳光工程”,秉承着公平、共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此次招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大连海事大学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航海类专业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需参加海事局单独组织的理论考试,在完成船上见习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适任评估后,分别直接换发无限航区二副(含GMDSS通用操作员)、二管轮、电子电气员证书。

二、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

2.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人数比例约为6:3: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专业方向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具体分流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行分流。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均按照ABET(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标准执行教学计划。

2.在报到时,学校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大连海事大学学籍;按照休斯顿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须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多邻国测试105分的标准方可注册休斯顿大学学籍,未按要求时间达到语言标准的学生,须按照《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调整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英文学习,达到语言标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鼎足教育网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22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4800元/生·学年:政治学与行政学

2.52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安全工程、海事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金融工程、日语、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公共管理类(所含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退大类培养期间学费差额)。

3.5520元/生·学年:法学。

4.598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

5.60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200元/生·学年。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辽宁省教育厅新批标准执行。

四、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设有高额度、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是学生应聘的“特色名片”;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采用奖学与支持海外游学相结合的奖励形式,是海大学子力争上游的奋斗目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现全覆盖,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三条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毕业后选择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辽宁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6万平方米(约合954.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平方米;生师比19.9;专任教师77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57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123.0元;图书132.0万册,生均图书78.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年)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3—8
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
3—8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8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4
050201
英语
4
3—8
文史
文学
4800
5
050303
广告学
4
3—8
文理兼招
文学
4200
6
050304
传播学
4
3—8
文理兼招
文学
4200
7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8
理工
理学
4200
8
070302
应用化学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3
080207
车辆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5
080216T
新能源汽车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3
通信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801
自动化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2
软件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1001
土木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29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0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2
082803
风景园林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1
交通运输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2801
建筑学
5
4—9
理工
工学
4800
36
120103
工程管理
4
3—8
理工
管理学
4200
37
120105
工程造价
4
3—8
理工
管理学
42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8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
3—8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
3—8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2
130503
环境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3
130504
产品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4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宿费收取标准:500-1200/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500元/人•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比完毕后,由各学院负责公示,学生处负责检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我校2020年根据各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美术类:我校在辽宁省的美术类招生,执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其它省份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部门要求决定招生批次和投档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其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素描),不具备条件者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3)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4)美术类招生原则是文化、专业课成绩在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学校网址:
手机网站网址:
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号:lgdzs10154)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辽宁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清北在辽宁招生人数2022

2022年,清华大学在全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是3500人左右。北京大学的招生计划是3390人左右。两所高校共计招生6890人左右。

按照近几年清华北大两所高校在辽宁省的录取情况来说。2015年,清华北大在辽宁省总计录取分数104人。2016年清华北大在辽宁省录取人数。一共达到212人。2017年,两所学校一共在辽宁省录取了254人。从录取率上面已经录取人数来看,两者都在逐年上升。

2022年,清华大学在全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是3500人左右。北京大学的招生计划是3390人左右。两所高校共计招生6890人左右。作为世界一流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世界大学权威排行榜上的排名与日俱增。据统计,2022年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世界大学权威排行榜上,表现都比较突出。

首先,历史类(最低分+最低位次):清华大学2022年在辽宁省本科历史类的投档分数线为661分;清华大学近三年在辽宁省本科历史类的最低录取位次在16至19名之间。这也就意味着辽宁省2023年历史类高三考生,如果想要在清华大学读大学,那么至少得考进辽宁省前19名才行!

其次,物理类(最低分+最低位次):清华大学2022年在辽宁省本科物理类的投档分数线为682分;清华大学近三年在辽宁省本科物理类的最低录取位次在72至89名之间。这份数据告诉了2023年辽宁省物理类考生:如果你想要拿到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么至少得考进前89名,那么被录取的概率才比较大!

清北大学的声誉

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被誉为中国的顶尖高等教育机构,也被广泛认为是亚洲乃至世界上一流的大学。它们的名声主要建立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声誉: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多个学科领域均有着卓越的学术实力和声誉。它们吸引了全球顶尖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并积极推进学术研究和创新。

2、教育质量: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以其严谨的教学方法和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而闻名。它们提供了广泛的学科和专业选择,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学术资源。

3、学生素质: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的学生通常具有出色的学术成绩、广泛的兴趣和积极的社会参与。这些学生在学术上有着杰出的表现,并在各个领域展现出优秀的能力和潜力。

4、 国际影响力: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国际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它们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了一流的国际学者和学生,为世界提供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服务。

5、 校友成就: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校友在各个领域中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包括科学、技术、商业、艺术等。这些成功的校友进一步提升了这两所大学的声誉和影响力。

总之,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作为中国最顶尖的大学之一,在学术、教育、研究和影响力方面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它们的名声在国内外教育界和社会上都是非常显著的。实力和影响力都是举世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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