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 01:11:39 | 鼎足教育网
2023清华美院招生报名时间是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7日,网上报名清华美院。学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中注册、登录后选择“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
(1)2023清华美院招生报名时间
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7日,网上报名。学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中注册、登录后选择“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2)2023清华美院招生报名网址
《点击进入清华美院报名》
1.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7日,网上报名清华美院。
2.2023年2月中旬,根据各省统考成绩择优确定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参加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生名单(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清华美院将顺延初选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
3.2023年2月下旬,清华美院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4.2023年3月上旬,艺术类招生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5.2023年3月下旬,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学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本网站公告)。
6.2023年4月底前,公布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报考清华美院注意事项:
(1)清华美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及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学校首先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不分专业择优确定可以参加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生的名单,并按照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分省不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各环节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2)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校将根据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3)文化综合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各专业初选合格生源数量总计不超过2000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申请范围鼎足教育网
主要招收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省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
1.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登录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2:00—2023年4月25日24:00。
3.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考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2)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
(二)资格审核
1.我校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资格同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我校“筑梦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四、录取原则
1.“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我校,考生所填专业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等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六、其他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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