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 04:14:33 | 鼎足教育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都安排在10月到12月之间,2021年湖南高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20日。
第一步:按县(区)招办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号和密码。
第二步:网上报名。凭报名条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初次登录时,要修改密码,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如若忘记密码,则要到县(区)招办恢复初始密码,并重新修改密码。
第三步:填写报名信息。
第四步: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其中拟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填报艺术(文、理)类、体育类。
第五步:网上缴费,若缴费没有成功,则报名无效。
第六步:打印确认表
第七步:考生现场检查报名信息并确认签字(纸质)。
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则向县(区)招办申请修改信息。
第八步:市(区)招办编排考场、生成准考证号。
个人身份信息
高考报名的时候,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的个人信息要与户口簿一致。如果考生因为搬迁、行政区调整而导致的户籍发生改变,要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重新办理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请确保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
如果家庭住址发生变化,一定要认真核对户口簿的地址变更情况,对照身份证信息,尽快更正,否则耽误了高考报名就后悔莫及了
随迁子女和家长要关注报考资讯
持有外省户籍的考生如果不符合流入地高考的报名条件,要及时关注户籍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考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所在省(区、市)完成高考报名。
如果想通过高考移民享受优惠分数的考生,一定要确定好自己是否符合流入地的报名条件。切勿轻信一些代办人的承诺。
参加高考不能有高校学籍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包括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以及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了入学资格的学生是不能参加高考报名的!
凡具有以上情况的同学尽快到招生学校办理学籍注销手续,否则即使2021年高考被录取也不能注册新学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二)2023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省(区、市)报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鼎足教育网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申请手续。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后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校级公章,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确保清晰、真实、完整),于截止日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四、资格审核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同时在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所在批次录取。
(二)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录取控制线,且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填报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在相关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三)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开展招生监督工作。
(三)考生须遵循“诚信”原则,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9873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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