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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2 14:17:55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5010593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51隶属于:教育部

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区合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2个学科群成为部区合建一流建设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一、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份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3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72095)。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考生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办公北楼201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23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文理分科省份科类要求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金融学 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投资学 文史或理工 不提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金融学类(保险方向) 保险学、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数字化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旅游管理(数字文旅)、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与智慧商务)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财务管理(智能财务)、审计学(大数据审计
财政学 财政学、税收学
法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商务英语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汉语言文学(文创实验班)
计算机类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审核。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选择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扫描件。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材料不完整,材料模糊难辨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审核及公示

对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分布情况、普通类招生计划投放情况等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在高考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鼎足教育网

(二)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于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学校实行奖、助、贷、勤、免、补、偿、减、保“九位一体”资助体系,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本科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b.swufe.edu.cn/。

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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