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 19:40:11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同济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同济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同济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完整填写并上传《同济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考生须下载打印报名平台生成的申请表,并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
“筑梦计划”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的《同济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平台中最新报名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时,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高校专项报名审核通过名单6月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被学校确定为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同济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
2.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3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
1)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140分(含);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90分(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90分(含)。
2)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理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注: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同济大学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五、资助政策
同济大学建立了“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体系,通过“奖、助、贷、补、勤、偿”等保障型资助筑牢生活保障,通过新生成长学校、励志之星评选等发展型资助实现素质培养,通过学业发展指导、海外交流交换等成长型资助强化能力提升,让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新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即纳入我校的资助育人体系。在校期间被认定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参与勤工助学和发展型、成长型资助育人项目等方式,满足就读期间的基本经济需求和发展需求。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附则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让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促进教育公平。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鼎足教育网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三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以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同科类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资格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选考科目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生源范围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工科试验班类 (航空航天类) |
必选物理, 其他两门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
限理工类考生 |
理科试验班类 |
注:(1)考生报名时可选报两个招生专业,须明确排序。(2)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报名申请表;(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附件)。
2.申请表填写要求:
a.考生的报名申请表须打印、本人及校方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版本号一致。
b.考生在报名时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和发展规划等。个人陈述不需要手写。
c.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3.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考生须提供与《推荐表》中所对应的中学成绩单,要求为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统考成绩(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考生还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考生须将《推荐表》与申请表按报名系统要求一起上传提交。
4.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5.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严肃认真对待报名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
2.材料审查:我校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我校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材料评审,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科水平、综合素质、自强精神和发展潜质,确定考生的评审成绩。
4.资格认定:我校根据专家评审成绩,按照“成绩优先、志愿排序”的原则,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择优认定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只认定一个专业资格)。
5.资格公示: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北航招生网上公示资格认定名单及专业,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优惠政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相关模拟投档线(同专业对应的学校招生代码)下40分且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相关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具体分值如下:
省份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山东 |
线上X分 | 120 | 115 | 75 | 25 | 90 | 95 |
省份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 |
线上X分 | 95 | 120 | 75 | 150 | 130 |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高校专项资格认定的专业一致。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关模拟投档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通过名单、资格名单将严格按时在北航招生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18210883447(集中咨询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九、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十、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2023-06-03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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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 0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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