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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3 18:07:02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1010145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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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代码:4111010004隶属于:教育部

东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

2023年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智能采矿工程,如遇学院、专业(类)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改革省(市)公布的2023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其中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等8省市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4月2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学科研究、社会活动、个人陈述和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5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5月底前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直至录取额满。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3.学校将对录取后的高校专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zs.neu.edu.cn。

八、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吃苦耐劳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生源省负责。

自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将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8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招生专业有:

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智慧建造与智能工程)、机械类(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

全部为理工类计划,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要求物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根据各省区入选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其中新疆为汉语言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将于6月上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各项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详尽公示。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1.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网上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上传件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的版本号一致。往届生或就读中学发生变动的,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综合素质评价表。

3.个人陈述(请下载附件1,完成后以WORD文档方式上传)。

4.身份证信息。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

5.户籍材料(原件图片)。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材料。如:考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3页内容,以及父亲或母亲的上述3页材料等。如本人及父亲或母亲在同一个户口簿,则可合并提供。(样例见附件2)

6.往届生还需上传上年度高考成绩单,以及“非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声明(请下载附件3,完成后以图片方式上传)。

特别提醒考生: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不接受其他形式提交的报名材料。

专家评审全部为网上评审,请务必确保上传的所有材料完整、清晰可辨。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申请表缺少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或中学公章,或个人陈述不符合附件要求,或图片不清晰,均视为报名无效。鼎足教育网

四、审核程序

(一)对完成网上报名且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网上提交的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报考意愿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审核。

(二)根据专家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考生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上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认定资格。考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一)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二)录取时设最低分数要求: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其中浙江40分,其他改革省区6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区按比例折算)。2.内蒙古、西藏地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60分及以上。3.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统招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简称“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对投档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及其他各项录取要求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按照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分数不符合要求或所报专业志愿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四)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六、监督机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接受举报,考生举报或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考生和中学应如实报送或推荐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考和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同时由有关省级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按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严禁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附件1:个人陈述

附件2:户籍材料样例

附件3:仅往届生填写(仅往届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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