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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4 05:51:09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1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3010213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京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招生专业

Ⅰ组

数学类

物理学

化学

力学类

生物科学

历史学

考古学鼎足教育网

哲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Ⅱ组

历史学类

考古学

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医学组

基础医学(八年制)

2.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3.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各专业组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入围及录取。医学组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代码下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5.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考生限报考Ⅰ组或医学组,文史类考生仅限报考Ⅱ组。

6.Ⅰ组中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及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4月20日至4月24日,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及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破格资格申请。

(二)考生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左右,在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依据报考强基计划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分省分专业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份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布入围标准。

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6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查询破格资格审核结果。审核“优秀”或“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仍按照高考成绩确定入围资格,或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四)考核测试

我校将于6月28日至7月4日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1.学科基础素质测试:通过笔试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能力,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2.综合素质考核:我校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评价,并通过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核实。

3.体育测试:我校将对入围考生组织体育测试(具体以入围后的测试通知为准),体育测试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我校将单独进行考核(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成绩(即学科基础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预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录取:高考成绩、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

破格入围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进行专业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并公布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基于长期以来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经验,北京大学将实施“深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博雅学堂”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入选学生的全过程培养。

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对于录取考生,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完善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培养有志于投身基础学科研究,或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

1.实施灵活、个性的培养方案。院系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凝练核心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入选学生制定基础兼顾个性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的培养,另一方面也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课空间和发展支持,搭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订特殊政策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选修和跨学校选修,提高学生的学科交融能力。

2.采取多元化授课方式,打造多层次授课平台。通过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翻转课堂、自主研讨课、小班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加强师生互动,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引领学生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3.全面落实导师制。安排院士、讲席教授、杰青等顶尖学者担任导师、班主任,为学生授课,实施“1+X”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形成全人培养、全面成才模式。

4.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加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依托科研优势培养高素质的研究型人才,为有志于投身科研的优秀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教师把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学中,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本科生科研课题,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在强化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交叉学科领域学习和研究的平台,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

5.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术会议、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专业类竞赛等交流活动,让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的学术群体,拓展国际视野,推动学生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6.实施全面素质培养。融通教学与科研,坚持实践育人,引导学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生活实际,实现知行合一,造就未来能够坚定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建设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与科学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型创新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重要日程

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网上报名。

2023年4月20日-4月24日,强基计划考生破格资格申请。

2023年4月26日,公布考生破格资格审核结果(考生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未通过破格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

2023年6月26日左右,公布入围结果及入围标准。

2023年6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28日-7月4日,考核测试。

2023年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标准。

七、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生进入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网: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电子邮箱:bkzs@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网:http://bkzs.bjm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组别

招生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

Ⅰ组

数学类

物理

物理学类

物理

化学类

物理或化学

力学类

物理

生物科学类

物理或化学

历史学类

不限

考古学

不限

哲学类

不限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不限

Ⅱ组

历史学类

不限

考古学

不限

哲学类

不限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不限

医学组

基础医学(八年制)

物理和化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亦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

(一)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工程力学 理科 必选物理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复合材料与工程(航天材料类)
飞行器制造工程(航天机械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材料类)
核工程与核技术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二)招生省份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份投放专业及招生计划数须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强基计划报名

4月20日至5月4日24时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1个或多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因身体残疾或突发疾病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核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一)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完成强基计划本科阶段学习,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采用“本硕博”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在各专业相关衔接方向继续培养(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本硕博”衔接模式培养的学生,硕士、博士阶段可在我校校本部、威海校区、深圳校区之间跨校区学习。

(三)其他激励机制

学校将从未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强基计划学生的基础能力,配备优秀教师承担课程任务;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院士、杰青等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并为其开放各类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学校还将多渠道筹措经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强基计划的经费投入,资助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际顶尖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学校单独设立面向强基计划学生的奖助学金,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调转专业。

(四)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强基计划专项咨询QQ群:429692978)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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