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13:14:34 | 鼎足教育网
湘教通〔2023〕92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部署安排,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10号)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类院校、国际关系学院和外交学院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3〕10号通知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由原开展自主招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见附件2)。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校可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3〕10号通知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基本条件审核。我省于5月20日之前完成申请考生的报名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招生高校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招生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投档前进行投档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做好各环节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全省统一工作安排,部署好本地专项计划的政策宣传、生源发动、资格审核等各项实施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部门考生资格审核职责,做好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规定,切实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专项计划实施过程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学,加大专项计划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和相关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招生优惠政策,并提供全面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有关县(市、区)要重点加大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的宣传解读力度,专门成立政策宣传工作组,深入有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进行宣讲,让考生充分理解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报考规定、招录程序、高校要求,清楚专项计划录取与普通批次录取没有冲突,只是给考生增加了一个读高水平大学的机会。要准确把握4月份(高校专项报名)、6月底7月初(高考填报志愿)的关键时期,集中力量向考生进行宣传,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充分动员实施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专项计划,力争报考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级教育和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要进一步优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可以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减轻学生负担,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学籍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中学校负责,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审核确认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负责,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县级招考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级公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直接认定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的户籍信息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复核,再由户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考资格确认。
(四)强化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各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加大违规惩处。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
附件1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附件2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附件3湖南省2023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附件4湖南省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附件5湖南省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精神,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科招生计划的2%,拟招收95人(最终以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分省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科类 |
地质学类 (国家拔尖计划、国家理科基地班) |
地质学 | 理工 |
地质学类 | 地质学、地球化学 | 理工 |
地质类(资源能源)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理工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 理工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地球科学类) |
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 理工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测绘类 (测绘与信息类) |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 理工 |
地球物理学类 (地球物理与信息类) |
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方向) | 理工 |
海洋科学类 | 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 | 理工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理工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 | 理工 |
自动化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 | 理工 |
英语 | 英语 | 文理 兼招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物理学 | 物理学 | 理工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 | 理工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理 兼招 |
备注:
1.改革省份考生不分文理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相关专业要求;
2.专业类及具体包含专业以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3.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四、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对所报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和一定潜能的农村学生(须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工作由有关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备注: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4月11日10:00至4月25日24:00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高校专项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
2.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所有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详细规划,以3000字左右为宜;
(2)学籍证明原件。需要证明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考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记载和证明;
(5)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学生对所报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和一定潜能的实践、调研报告及证明材料(我校不以论文和专利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论文和专利作为申报材料);
(6)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信原件,若无此项材料则无需提供;
(7)诚信承诺书。(系统内申请表第六页,须手动填写后拍照上传)鼎足教育网
以上七项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填报后下载,所有材料均须校长签字和中学盖章,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六、考核办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我校将于5月31日前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七、录取要求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相关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监督机制
学校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选资格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相关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学校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27-67884345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若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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