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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4 13:19:37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0246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34隶属于:教育部

复旦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

3+3模式

选考科目

3+1+2模式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汉语言古文字学

文史

不限

不限

不限

历史学

文史

不限

不限

不限

哲学

文史

不限

不限

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物理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化学

化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化学

生物科学

理工

物理或化学

物理

化学

基础医学

理工

物理和化学

物理鼎足教育网

化学或生物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中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A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30日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B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26日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8日向考生发布破格资格审核结果。破格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被转为A类考生进行校测考核,或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测考核

1.初试:

(1)6月15日前(高考后、出分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对于A类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3倍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方可入围校测复试,初试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3)获得破格入围资格的B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校测复试面试。

2.复试确认:

入围校测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校测复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放弃、未确认或未完成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签订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围复试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复试:

(1)6月22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复试,复试根据报考专业设置笔试、面试、体质测试等环节;

(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专业的A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B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3)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5)体质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缺席体质测试者将被取消校测成绩。详见附件。

(四)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

注1:校测成绩满分150分,其中校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注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物理学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复试笔试成绩计算;报考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初试成绩计算。

2.高考成绩公布后,按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校测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3)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对于确认参加校测复试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笔试考核范围如下:

1.汉语言(古文字学)、历史学、哲学专业考核文史哲综合知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核数学,物理学专业考核物理,化学专业考核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专业考核数理化综合。

(六)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七)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八)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复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2601,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复旦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材料审核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数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55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新疆地区为汉语言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为:

招生专业(类) 招生科类 3+1+2模式 首选科目 3+3模式 选考科目
财政学 文科/理科 历史类/物理类 不限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理科 物理类 不限
劳动与社会保障 理科 物理类 不限
统计学 理科 物理类 物理
经济与贸易类 理科 物理类 不限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 理科 物理类 不限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物理类 物理
公共管理类 文科/理科 历史类/物理类 不限
体育经济与管理 理科 物理类 不限
法学(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文科 历史类 不限
应用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理科 物理类 不限
汉语言文学 文科 历史类 不限
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财经翻译) 文科 历史类 不限
电子商务 理科 物理类 物理
计算机类 理科 物理类 物理

注:最终招生计划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学兼优、勤奋好学、身心健康的农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高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同科类(文科、理科或综合改革)前5%以内。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高考报名资格、户籍和学籍资格的审核由生源地省(区、市)负责组织。

四、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所。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自荐信(点击下载):由考生本人手写,1500字左右。主要阐述本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的成绩及对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非本人签字、漏盖章者,均视为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审核

学校对经生源地省(区、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课外实践等方面情况。

(二)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入选资格名单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考生须具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且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三)有关省(区、市)应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和资格条件。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考生所提交的申请和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同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

xxjw@cufe.edu.cn。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自荐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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