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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4 13:57:02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7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0269隶属于:教育部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 物理 理工
物理学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 物理 理工
生物科学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 物理 理工
文科组 哲学 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不限 文史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不限 文史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时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对于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确认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五)学校考核

暂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综合成绩(含同分处理单科小分)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含同分处理单科小分),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并享受学校卓越学院(“强基计划”学生将自动进入卓越学院)提供的各类资源,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一)挑战更高难度、更具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置更具挑战性的培养方案,包含全英文课程、荣誉课程等,强调思维和能力的双重训练。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需要申请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

(二)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校内外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三)进阶式学术训练。学校开放重点实验室,打造专项学术研究项目,设置大一到大四的进阶式学术训练计划,推动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进课题组,保障学生100%体验完整科研训练的机会。

(四)高质量国际交流。邀请海内外名师开设讲座和高水平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项目或科研实习。通过定制项目的方式让学生在大学期间有多元文化体验的经历。

(五)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选修研究生阶段课程;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规定直接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六)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有所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zsb@ec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鼎足教育网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免体育测试申请表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规定,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筑梦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并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在高考改革省份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该省份普通批次相关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具体分省招生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学校“筑梦计划”主要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理科(选考物理)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需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25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上传报名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学业成绩、年级排名,且须中学加盖公章,中学校长签字)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且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四、选拔流程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五、录取原则

获得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学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3年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学校在“筑梦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筑梦计划”相关工作。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其“筑梦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5.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

010-68918032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

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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