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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4 19:45:58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7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51隶属于:教育部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学校充分发挥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余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文科组 历史学 文史 历史或地理 历史 不限
哲学 文史 不限 历史 不限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物理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化学 理工 物理或化学 物理 化学
生物科学 理工 物理或化学 物理 化学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详见报名系统),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招收强基计划学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请考生慎重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科类 超出一本线分值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综合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 110
其他省份 文史 70

对于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6月27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五)学校考核

7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为综合素质评价,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考生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可以申请免体育测试(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同分排序比较时排在参加体育测试考生之后。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成绩(满分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A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于7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提升、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强基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转段高校为本校,转段专业由学校依据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范围确定。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项目。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开展综合考查,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每年一轮形成性考核,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如参军入伍、休学创业、伤病及学校专业调整),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就读期间退出强基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箱:zsb@b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bnu.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0105880786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23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文理分科省份科类要求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金融学 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投资学 文史或理工 不提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金融学类(保险方向) 保险学、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数字化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旅游管理(数字文旅)、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与智慧商务)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财务管理(智能财务)、审计学(大数据审计
财政学 财政学、税收学
法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商务英语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汉语言文学(文创实验班)
计算机类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审核。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选择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扫描件。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材料不完整,材料模糊难辨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审核及公示

对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分布情况、普通类招生计划投放情况等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在高考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

(二)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于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学校实行奖、助、贷、勤、免、补、偿、减、保“九位一体”资助体系,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本科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b.swufe.edu.cn/。鼎足教育网

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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