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5 06:04:48 | 鼎足教育网
2022年河南省高招报名于今日正式开始,下面是网上报名使用手册以及考生报名草表,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 考生注册与登录
1、访问系统
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在首页右侧点击“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图 1-1),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系统。也可以直接访问 https://pzwb.heao.gov.cn, 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的网页(图 1-2)。
推荐使用 Chrome 浏览器、火狐浏览器、Opera 浏览器、QQ 浏览器、搜狗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 等。
图 1-1
图 1-2
如果使用 IE 浏览器无法正常打开“考生服务平台”的网页,请在IE 浏览器的“工具”菜单(如图 1-2-1)中选择“Internet 选项”,在“高级”页签中勾选“使用 TLS 1.2”(如图 1-2-2)。
图 1-2-1
图 1-2-2
2、查看信息公告
正式报名前,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首页左边“信息公告”栏中的相关政策信息,点击“更多”按钮可以查看更多的政策和信息(图1-3),如果政策信息多于一页,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翻页按钮查看其它页的信息,也可输入要查看的页码,然后点击“GO”按钮直接查看该页面的信息(图 1-3-1)。
图 1-3
图 1-3-1
3、注册和登录
考生需要首先注册。点击首页的“注册”按钮,认真查看河南省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图 1-4),点击同意后方可进入考生注册界面(图 1-5)。
注意:一台电脑同时只能供一位考生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考生不能同时使用一台电脑进行报名操作。
(1)“报名序号”和“注册密码”是考生网上注册必须的凭据,考生须先到各报名点或县区招办领取“报名序号”和“注册密码”。
领取报名序号后请首先核对报考的类型、类别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向报名点或县区招办反映。如信息无误,则按照领取的“报名序号”和“注册密码”进行网上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序号”和“注册密码”在注册成功后不再使用。
图 1-4鼎足教育网
(2)输入 12 位的“报名序号”、8 位“注册密码”。
(3)身份证号必须为 18 位,最后一位如果是字母“X”的话, 请使用大写字母。同一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4)验证码请滑动弹出框内的图形,拼成完整的图形。
(5)“考生注册”页面的所有信息输入无误后,点击“注册” 按钮,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注册”页面。
图 1-5
如果考生点击“注册”后没有正常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注册页面”,请查看输入框后的信息提示或者认真查看弹出的错误提示信息。按照提示信息修改注册信息后重新点击“注册”。
图 1-6
二、 考生报名信息注册与修改
1、登录密码、验证信息与手机设置
图 2-1
进入考生报名信息注册页面后(图 2-1),请认真查看页面上方的红色提示信息以及蓝色注释信息,再次确认自己所报考试类型是否正确,报名点是否有误。
2、填写基本信息内容
图 2-2
如果考生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近几年参加过年我省高考的往届生,在页面中可以直接看到自己的姓名、身份信息、学业水平成绩等,否则需要考生自行填写(图 2-2)。
如果身份证号信息输入错误,请关闭当前页面重新进行注册。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民族都要求与身份证上的信息要一致,且一旦注册成功就不允许考生自己修改,所以考生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要出错。
本省户籍请按户口簿分市、县、乡镇(街道)逐级选择户口所在地,外省户籍请先选择外省户籍,然后按户口簿填写户籍信息。
考生如果还需要报考体育单招,请在兼报信息下拉框中选择。默认为不兼报。选择兼报时,请认真阅读弹出框中的“重要提示”,然后确定是否兼报。(图 2-3)
图 2-3
邮政编码、收件人和通讯地址。这三项的填写要前后一致,方便收到录取通知书。邮政编码要填写考生收取通知书所在地的邮政编码(请将输入法切换到英文状态下输入),地址要填写收件人所在的地址,越详细越好,需要注意不能超过 50个汉字的长度。
3、专业报考、父母和监护人信息、本人简历
如关系人填写错误或多填,可单击关系人标题文字清除已填写的信息。
如果考生有兄弟姐妹同时报考,一定要注意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职业类别、户籍等信息要填写一致。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点击“保存”。如有错误会有提示信息(图 2-5),请考生按提示修改后重新保存(图 2-6)。注册保存成功后,原有的报名序号和注册密码将不能再使用。
图 2-4
图 2-5
4、动态密码绑定
2021 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考生服务平台支持动态密码绑定,进一步加强了考生账户的安全性。考生注册完毕后,系统会自动跳到动态密码绑定页面(图 2-6)。
图 2-6
考生可以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众号,然后使用公众号提供的小程序扫描图像中的二维码,并输入小程序生成的 8 位动态密码确认绑定成功。绑定动态密码时,请认真阅读屏幕上的安全注意事项, 仅使用自己或家人的手机扫描二维码,不要让其他人扫描,更不要将二维码图像保存交予他人。二维码信息如被他人窃取,考生可携带证件立即前往县区招办重新绑定。
如果考生没有携带手机或者暂时没有手机,也可以认真阅读屏幕下方的红色提示信息,勾选并点击“放弃绑定”暂时不使用此项安全措施。
如果考生绑定了动态密码,则每次登录时,均需输入小程序显示的动态密码(图 2-7)。
没有选择绑定动态密码的考生,登录后系统首页均会显示安全风险提示(如图 2-8),考生可直接点击绑定按钮,验证短信验证码或密码验证信息后追加绑定动态密码(图 2-9)。
图 2-8
图 2-9
5、短信服务号码确认
考生如果在注册填报页面填写了短信服务号码,在考生注册成功后,系统会自动为考生发送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在手机号码确认页面(图 2-10)输入接收到的验证码信息【短信有效期 20 分钟】,对填写的手机号进行核实确认。
图 2-10
如果考生注册成功一段时间后,仍未收到包含 6 位验证码的短信。请检查手机号是否正确,是否是河南省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或中国移动的用户。如果号码无误,您可以点击“重新发送短信”按钮重发短信。如果号码有误,您也可以更正原先注册的手机号,也可选择删除错误或者无法收到短信的手机号。
6、查看报名信息与结束报名
图 2-11
考生如果没有填写短信服务号码,在正确注册后页面会转到“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校对表)”,界面同时弹出你的14位考生号,请牢记!再次登录系统只能使用 14 位考生号和注册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考生也可随时如图 2-11 从菜单中选择“查看信息”项,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
考生修改报名数据一分钟后,可以点击“完成”按钮结束整个报名(图 2-12)。一旦确认提交后,考生自己将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图 2-12
7、网上支付
考生网上结束报名后,在查看信息页面的末端有支付提示信息, 考生可以选择手机支付或者网银支付(图 2-13)。
图 2-13
8、安全退出
为了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请考生操作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安全退出系统(图 2-14)。
三、 系统其他功能
1、修改密码验证信息
已完成注册并生成考生号的考生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提示信息, 考生用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后,点击“系统信息”,在下拉菜单中单击“密码验证信息修改”。进入界面如图 3-1。
图 3-1
请考生在“密码验证信息”处填写新的密码验证信息,然后点击“重设”按钮,出现图 3-2 的修改成功提示,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密码验证信息的重置。
图 3-2
2、查询考生号
已经注册过的考生,如果忘记了考生号,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找回自己的考生号。如果绑定有动态密码,则动态密码显示有对应的考生号。也可通过上面介绍的方法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考生服务平 台”。然后点击“忘记考生号”,进入“考生号查询”界面,如图 3-2。接下来依次填写正确的“报名序号”、“注册密码”、“姓名”,然后按照图片框中的内容输入“验证码”,如果验证码看不清可点击图像刷新重新获取。
图 3-2
最后单击“查询”按钮,弹出对话框,如图 3-3。点击“确定” 完成。
图 3-3
3、重置密码
已经注册过的考生,如果忘记了密码,可以通过重置密码的方法重新设置自己的登录密码。首先,通过上面介绍的方法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考生服务平台”。
然后点击“忘记密码”,进入“密码重置”界面,如图 3-4。接下来依依次填写正确的“报名序号”、“注册密码”、“姓名”,然后按照图片框中的内容输入“验证码”。接着单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图 3-5 界面。依次填写“手机验证信息”或者“密码验证信息”、“新登录密码”、“确认新密码”。最后单击“重设”按钮,弹出对话框, 如图 3-6。点击“确定”完成密码重置。
图 3-4
图 3-5
图 3-6
4、只读邮箱
图 3-7
如图点击“收件箱”,可以看到有两类邮箱,一类是“公共信息”,一类是“个人信息”。公共信息是招办向所有考生发送的信息,个人信息是招办向单个考生发布的信息。公共信息在公共收件箱里,个人信息在个人收件箱里。
5、考生评价
图 3-8
考生登录后,单击“报名报考”,在下拉菜单中单击“评价信息”。可以查看自己的评语与诚信档案。
6、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后,单击“报名报考”,在下拉菜单中单击“成绩查询”。可以查看自己高考成绩。
图 3-9
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草表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学校充分发挥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余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文科组 | 历史学 | 文史 | 历史或地理 | 历史 | 不限 |
哲学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限 | |
理科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
化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化学 |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详见报名系统),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招收强基计划学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请考生慎重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 科类 | 超出一本线分值要求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综合改革 | 70 |
其他省份 | 理工 | 110 |
其他省份 | 文史 | 70 |
对于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6月27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五)学校考核
7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为综合素质评价,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考生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可以申请免体育测试(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同分排序比较时排在参加体育测试考生之后。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成绩(满分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A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于7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提升、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强基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转段高校为本校,转段专业由学校依据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范围确定。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项目。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开展综合考查,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每年一轮形成性考核,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如参军入伍、休学创业、伤病及学校专业调整),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就读期间退出强基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箱:zsb@b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bnu.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0105880786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