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5 08:25:06 | 鼎足教育网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国家划定的河南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见附件一)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拟为51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见附件二,若2023年招生专业有变化,以公布的报考专业为准。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河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生源省份为河南,且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特别提醒: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考生请于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所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须上传材料:
1.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学生学籍证明、连续3年实际在读证明、户口本扫描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中学盖章)。
四、审核程序
户籍、学籍资格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对其材料进行资格核查,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监督措施
1.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实施区域如有变化,以省级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序
序号 | 行政代码 | 行政名称 | 序号 | 行政代码 | 行政名称 | |
1 | 410225 | 兰考县 | 28 | 411423 | 宁陵县 | |
2 | 410324 | 栾川县 | 29 | 411424 | 柘城县 | |
3 | 410325 | 嵩县 | 30 | 411425 | 虞城县 | |
4 | 410326 | 汝阳县 | 31 | 411426 | 夏邑县 | |
5 | 410327 | 宜阳县 | 32 | 411521 | 罗山县 | |
6 | 410328 | 洛宁县 | 33 | 411522 | 光山县 | |
7 | 410329 | 伊川县 | 34 | 411523 | 新县 | |
8 | 410422 | 叶县 | 35 | 411524 | 商城县 | |
9 | 410423 | 鲁山县 | 36 | 411525 | 固始县 | |
10 | 410526 | 滑县 | 37 | 411526 | 潢川县 | |
11 | 410527 | 内黄县 | 38 | 411527 | 淮滨县 | |
12 | 410725 | 原阳县 | 39 | 411528 | 息县 | |
13 | 410727 | 封丘县 | 40 | 411621 | 扶沟县 | |
14 | 410926 | 范县 | 41 | 411622 | 西华县 | |
15 | 410927 | 台前县 | 42 | 411623 | 商水县 | |
16 | 410928 | 濮阳县 | 43 | 411624 | 沈丘县 | |
17 | 411121 | 舞阳县 | 44 | 411625 | 郸城县 | |
18 | 411224 | 卢氏县 | 45 | 411626 | 淮阳县 | |
19 | 411321 | 南召县 | 46 | 411627 | 太康县 | |
20 | 411322 | 方城县 | 47 | 411722 | 上蔡县 | |
21 | 411324 | 镇平县 | 48 | 411723 | 平舆县 | |
22 | 411325 | 内乡县 | 49 | 411724 | 正阳县 | |
23 | 411326 | 淅川县 | 50 | 411725 | 确山县 | |
24 | 411327 | 社旗县 | 51 | 411726 | 泌阳县 | |
25 | 411330 | 桐柏县 | 52 | 411727 | 汝南县 | |
26 | 411421 | 民权县 | 53 | 411729 | 新蔡县 | |
27 | 411422 | 睢县 |
附件二: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科类 | 学制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文史 | 四年 |
2 | 公共管理类 | 文史 | 四年 |
3 | 哲学 | 文史 | 四年 |
4 | 英语 | 文史 | 四年 |
5 | 历史学类 | 文史 | 四年 |
6 | 教育学类 | 文史 | 四年 |
7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四年 |
8 | 数学类 | 理工 | 四年 |
9 | 物理学类 | 理工 | 四年 |
10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四年 |
11 | 材料类 | 理工 | 四年 |
12 | 机械类 | 理工 | 四年 |
13 | 土木类 | 理工 | 四年 |
14 | 水利类 | 理工 | 四年 |
15 | 化工与制药类 | 理工 | 四年 |
16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四年 |
17 | 力学类 | 理工 | 四年 |
18 | 地理科学类 | 理工 | 四年 |
19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四年 |
20 | 信息安全 | 理工 | 四年 |
21 | 物联网工程 | 理工 | 四年 |
22 | 预防医学 | 理工 | 五年 |
23 | 药学类 | 理工 | 四年 |
注: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化,具体招生专业名称以高考填报志愿为准。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地区等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考生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定招收计划175人(最终以教育部部署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当地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改革省份的要求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新疆地区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 |
理科试验班 | 8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5 |
机械工程专业 | 18 | 物理类 | 15 |
电子信息类 | 17 | 材料类 | 18 |
纺织类 | 30 | 化学类 | 2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5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6 |
生物工程 | 5 |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请在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并经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确认),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和户籍学籍信息等;鼎足教育网
(2)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明等。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如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考生或将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各省(区、市)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
对经各省(区、市)确认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招办地址: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内(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校延安西路门
七、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