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5 10:27:43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理工2023年继续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报名条件
在学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为准。
二、招生省份和专业
北理工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试点招生。
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请登录北理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学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
注:报考北理工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上传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2。对于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测试
7月4日前组织学校考核,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满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身体素质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身体素质测试前向学校提供有效证明)。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于7月6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北理工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学校将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科研潜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瞄准数学与应用数学前沿基础问题,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激励创新、德学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以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为核心,以前沿基础理论研究、人工智能相关问题和国防领域重大问题为牵引,组建以院士、教学名师、高水平教师为主的教学团队,设置本硕博衔接课程,开展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实施“数学导师+信息相关学科导师”的双导师制,为每个学生个性化定制培养方案,突出理工融合特色,强化国际合作育人,培养数学领域“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人才。
【应用物理学】
面向物理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秉承理想信念塑造、知识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养成“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构建名师导学、小班授课、理工融合、本研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一生一计划”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超强的动手能力、卓越的创新能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在助力民族复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起关键作用的物理学家和在量子科技、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与物理密切相关领域理工融合的领军人才。
【化学】
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聚焦新材料、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学校化学类学科特色及中科院科研优势的科教协同育人,实施本硕博衔接、导师制、小班教学、大师引领的培养模式,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化合作育人,强化使命驱动,培养学生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与开阔的国际视野,优良的科学文化素养与科学思辨能力,宽厚的数理基础与扎实的化学功底,优异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创新意识,使学生成长为热爱科学,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的拔尖领军人才。
【工程力学】
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科研兴趣浓厚、解决问题能力突出、个性化多元发展的研究学习模式,构建涵盖学科高端人才、企业院所专家的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打造教研校企“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课程,培养具有坚实的力学理论基础和优异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中提炼共性力学问题并形成重要理论指导工程实践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在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智能科技等关键领域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以人工智能技术为牵引,围绕感知与交互、学习与理解、推理与决策、控制与协同等环节的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开展智能无人系统总体、信息感知、信息处理、协同控制、系统可靠性以及学科交叉新领域的相关理论方法和应用研究,使学生掌握智能无人系统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前沿动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中的应用,强化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具备智能无人系统总体设计与论证、技术指标分解、工程设计与计算、系统综合集成与验证方面的基本能力,推动智能无人系统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学校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学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本科期间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五)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选拔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2023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监督电话:010-68918032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考生请注意浏览北理工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区合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2个学科群成为部区合建一流建设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一、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份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3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72095)。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考生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办公北楼201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鼎足教育网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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