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5 18:04:21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3+3模式 选考科目 |
3+1+2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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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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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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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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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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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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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物理 |
物理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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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化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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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中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A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30日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B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26日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8日向考生发布破格资格审核结果。破格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被转为A类考生进行校测考核,或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测考核
1.初试:
(1)6月15日前(高考后、出分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对于A类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3倍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方可入围校测复试,初试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3)获得破格入围资格的B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校测复试面试。
2.复试确认:
入围校测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校测复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放弃、未确认或未完成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签订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围复试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复试:
(1)6月22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复试,复试根据报考专业设置笔试、面试、体质测试等环节;
(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专业的A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B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3)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5)体质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缺席体质测试者将被取消校测成绩。详见附件。鼎足教育网
(四)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
注1:校测成绩满分150分,其中校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注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物理学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复试笔试成绩计算;报考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初试成绩计算。
2.高考成绩公布后,按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校测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3)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对于确认参加校测复试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笔试考核范围如下:
1.汉语言(古文字学)、历史学、哲学专业考核文史哲综合知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核数学,物理学专业考核物理,化学专业考核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专业考核数理化综合。
(六)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七)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八)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复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2601,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复旦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25日。
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
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制约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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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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