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5 20:06:29 | 鼎足教育网
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全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切实惠及考生,维护考生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分别是哪些学生?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不区分农村和城镇户籍。
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为:
1.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2.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3.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4.武威市: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
5.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6.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7.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8.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9.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10.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要求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学生。我省高校专项的实施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
二、我省考生报考专项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若有关高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考生填报前应仔细查看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户籍信息以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时采集的户籍信息为准。
三、专项计划考生填报批次是怎么设置的?
(一)国家专项
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分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
2.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或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安排在C段,即具体招生计划数分解到原58个贫困县(市、区)。
3.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时应对照自己分数认真查看招生院校执行的是本科一批分数线还是本科二批分数线。
(二)高校专项
1.高校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一批H段,只设置一个志愿。
2.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5月中旬: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至9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高考后至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三)地方专项
2023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地方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提前批D段。
四、我省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有哪些?
我省今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高校承担。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二)其他高校(23所)
五、专项计划是如何录取的?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资格审核通过且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用照顾加分)在本科一批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六、专项计划是否征集?
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生源不足时,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一次,高校专项计划不参与征集。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国家专项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不降分征集一次;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生源仍不足时,征集1次。征集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解到县,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H段进行录取。不设置征集志愿。
(三)地方专项
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七、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否冲突?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招生录取共设四个批次:提前批(A、B、C、D、E、F、G七个段次)、本科一批(H、I、J三个段次)、本科二批(K、L两个段次)及高职(专科批)(P、Q、R三个段次),共设15个段次。投档顺序依次按照从A至R的段次序号顺序,实行“清上段、启下段、段段清”的原则,即某段次招生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才开始下一段的录取工作,各段志愿互不影响,所以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不冲突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各段次中的专项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如果考生在某个段次专项计划录取了,则后面各段次志愿失效且无录取资格。
八、报考2023年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自查报考资格
报考前,考生应根据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决不允许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把握机会,仔细考量,慎重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
(二)诚信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为我省农村、贫困、民族等地区学学生“上大学、上好大学”增加了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但每年因部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充分,造成大量优质专项计划浪费。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惠及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招生计划管理力度,优化志愿填报方式。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23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文理分科省份科类要求 |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投资学 | 文史或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金融学类(保险方向) | 保险学、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
工商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数字化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旅游管理(数字文旅)、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与智慧商务)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财务管理(智能财务)、审计学(大数据审计)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
法学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商务英语 |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
汉语言文学(文创实验班) | ||||
计算机类 |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审核。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选择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扫描件。鼎足教育网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材料不完整,材料模糊难辨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审核及公示
对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分布情况、普通类招生计划投放情况等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在高考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
(二)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于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学校实行奖、助、贷、勤、免、补、偿、减、保“九位一体”资助体系,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本科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b.swufe.edu.cn/。
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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