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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5 22:18:39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0611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政法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0652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近日,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招生省份包括: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招生专业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学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且有志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考生均可报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考生于4月8日至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注册、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确认

考生应本着“诚信参考”原则,于6月10日至20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分省总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末位同分同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即可入围。该类考生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我校于6月26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围标准,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入围考核结果。6月28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安排

1.考核内容

学校考核分为学科能力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

①学科能力面试

对于第一类考生,主要对考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进行考核评价。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单独组织面试。

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学科能力面试的重要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统一提供。

②体育科目测试

肺活量、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选二,具体测试合格标准和实施细则见附件1.体育科目测试合格是强基计划录取的必要条件(不计入综合成绩)。

建议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的考生,可凭残疾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体育科目测试合格。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校考核。对入围学校考核但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2.考核时间

6月30日8:30-20:00.具体考核时间详见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核时间安排,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场候考。

3.考核地点

重庆大学A区(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在学科能力面试达到校考合格线(60分)及体育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综合成绩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学科能力面试未达到校考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取;体育科目测试不合格或未经批准不参加体育科目测试者不予录取。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的,我校将追加计划予以录取(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总分750.0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折算办法如下:

我校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标准,同时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参加考核考生可于7月5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录取结果。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中下旬随该省普通类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四、培养方案概述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实践”的培养理念,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综合素质优秀、理工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工程领军人才。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同时依托学校重点研究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不断完善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硕士/博士阶段的科学研究奠定坚实基础。鼎足教育网

(一)学年考核和动态进出调整

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遵循“先理后工”培养思路,即:通过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专业招生,采取“3+1+X”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其中,“3”是指本科前三年主要以基础学科专业课程为主,“1”是指本科第四年进入相关领域通过项目驱动完成专业基础和选修课程;“X=2”是指本硕衔接,硕士阶段2年,“X=4”是指本硕博衔接,硕博阶段4年(具体毕业年限视研究进展和论文完成情况确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在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可转段至原专业、软件芯片、先进制造、智能科技等相关领域学习,物理学专业学生在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可转段至原专业、先进制造、智能科技、国家安全、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学习(详见附件2、3)。

(三)其他激励机制

1.强基计划实行小班化教学,实行导师制(学业导师、学术导师)。

2.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支持学生参与科创活动、科学研究、海外交流等。

3.强基计划录取学生优先享有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在奖学金评定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可获得荣誉毕业生证书。

5.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享有攻读衔接阶段相关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研究生的激励政策。

五、其他说明

(一)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在强基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有关要求,加强考核过程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严格遴选考核专家。面试时,考核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强基计划录取的新生入校时不得重新选择和调整专业,培养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学校强化质量保障,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科学分流,具体参见强基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见附件2、3)。

(五)我校未委托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强基计划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冬令营、夏令营等。若发现以重庆大学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关于强基计划招生的宣传和解答途径、方式均以重庆大学官微、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请考生家长审慎选择其他途径、方式的宣传和解答。

(六)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报名、考核、咨询、解答等全环节均为免费。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适时做出调整;如有调整,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办公楼

邮编:400044

电话:023-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

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

附件:1.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科目测试实施细则

2.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

3.重庆大学强基计划物理学专业培养方案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育科目测试实施细则.pdf

附件2: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pdf

附件3:重庆大学强基计划物理学专业培养方案.pdf

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端指引.pdf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与法律)、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注意: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我校在所在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招生计划:9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报名条件

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后向社会公布)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五、报名

(一)时间:4月7日起至4月25日止。

(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方式: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须按系统要求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请勿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连续3年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以下三项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上传申请表时一并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

六、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且经所在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将结合计划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凡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区、市)有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

(三)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选资格考生高考高考分数(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大类招生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四)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自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监察室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班等类似活动。

九、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67258830(传真)

十、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如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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