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04:05:48 | 鼎足教育网
西北大学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2年我校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示、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17个专业(类)。
科类 | 专业(类) 名称 | 所含专业 | 新高考省份 | |
“3+3” | “3+1+2” | |||
文史 | 公共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历史/物理/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图书馆学、档案学 | 历史/物理/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日语、俄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法学 | 法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历史/政治/地理,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地理,2选1 |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世界史 | 历史/地理,2选1 | 首选历史,再选不提 | |
理工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基地班)、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地质类 | 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化学,2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物理/化学/生物, 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化学/生物,2选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注:施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如“3+3”模式下的省份,“物理”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3选1”表示考生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中的1门;其他情况同理。如“3+1+2”模式下的省份,“首选物理,再选不提”,表示考生首选物理,再选不提科目要求;“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表示考生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中的1门;“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表示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注:所在高中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5日,报名网址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
①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扫描件,申请表上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③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见附件1,考生及中学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④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原件扫描件(如无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等,可不提供,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
以上除第④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和中学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五、审核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来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在2022年6月初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凡获得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考生须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的方法,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考生应在我校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在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方可享受相应录取优惠政策,未按照所在省要求进行填报导致不能投档的,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3.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具体详见我校2022年招生章程)。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对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3.中学应严格把关,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和班级详尽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及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5.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被相关专业录取。
3.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
4.西北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经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6.“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7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2022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 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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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和12个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鼎足教育网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具体招生专业为:采矿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含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地质类(含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测绘类(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矿物加工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土木工程。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和审核结果,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录取时将根据入选考生的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收对象
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②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申请理由、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学业表现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③户口本首页、符合报名要求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本人页图片。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须其户口本首页。上传格式为JPG或JPEG。
材料上传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点击确认报考志愿。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和班级采取适当形式详尽公示。
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
3.申请材料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有缺失、填写不完整、图片不清晰难以辨认、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流程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资格认定
1.申请材料审核:学校招生部门审核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科特长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5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考生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六、报考及录取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同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理工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则为考生分配专业。
3.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4.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2.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1.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1534
传真:010-82381241
邮箱:kyzb@cumtb.edu.cn
微信公众号:cumtbzhaoba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网址:http://zb.cum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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