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18:03:26 | 鼎足教育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及《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的有关规定,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5月7日校长办公会批准)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鼎足教育网
(4)考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以内,数学、英语成绩突出;
高考报名资格、户籍和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54人左右),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类)名称 | 非改革省份科类 | 3+3选考科目要求 | 3+1+2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 | 再选 | |||
金融学类 | 文理兼收 | |||
经济学类 | 文理兼收 | |||
工商管理类 | 文理兼收 |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收 | |||
电子商务类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理兼收 | |||
公共管理类 | 文理兼收 | |||
政治学类 | 文理兼收 | 政治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 | 政治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理兼收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数以后续官网发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打印,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个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
(2)身份证(附加材料里上传);
(3)个人申请报告:全面展示申请理由、成长体会、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手书,不用盖章,附加材料里上传);
(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附加材料里上传);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6)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审核后盖章,并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线上审核,请确保提交的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报名及咨询方式
特殊类型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阳光高考平台:https:// gaokao.chsi.com.cn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邮箱: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就业处网站:aeo.uibe.edu.cn
五、选拔程序及标准
1、材料审核
学校将聘请由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其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初审通过,初审通过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材料审核通过并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资格名单公示
5月31日前,学校将在招生就业处网站(aeo.uibe.edu.cn)和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公示资格名单。学校不再组织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公示的认定结果是录取的最终依据。
3、公布分省计划
学校将根据计划数及各省份入选考生人数,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布并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关措施。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八、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3年4月11日至4月25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考生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每页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须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
3.身份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其他反映考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我校将于2023年5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我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考试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参考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入选考生高考后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录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选考科目须与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2023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4.所有信息全部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5.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关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邮政编码:611731
八、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3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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