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18:29:27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3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
六、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附表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哲学 | 文科 |
2 |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科 |
3 | 历史学 | 文科 |
4 | 俄语 | 文科 |
5 | 朝鲜语 | 文科 |
6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理 |
7 | 农林经济管理 | 文、理 |
8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9 | 材料物理 | 理科 |
10 | 地质类(含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 理科 |
11 | 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 | 理科 |
12 |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地质工程) | 理科 |
13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理科 |
14 | 药学 | 理科 |
15 | 护理学 | 理科 |
16 | 康复治疗学 | 理科 |
17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科 |
18 |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 理科 |
19 | 动物科学 | 理科 |
20 | 动物医学(五年) | 理科 |
注: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如遇院系专业调整,则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2023年学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或综合改革。
拟招生专业有:
专业名称 | 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地质学类(地质学、地质学(地质地球物理复合)、地质学(旅游地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大数据与数字地球)、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 | 物理+化学 |
安全工程 | 物理+化学 |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物理) | 物理+化学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物理+化学 |
地质类(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能源),资源勘查工程(新能源地质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物理+化学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 | 物理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物理 |
测绘工程 | 物理 |
土地整治工程 | 物理 |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资格审核和学校初审情况,依据各省合格考生分布及专业意向分布情况,综合确定各省(市、区)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该计划将于各省填报志愿前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微信平台公布,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报名流程
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4月26日00:00,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该报名系统。
上传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含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没有成绩的科目相应位置填“0”),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500字-1000字,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历及个人理想、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申请理由及进校后的设想等方面情况;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表(附件下载模板,请中学填写并签字盖章);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
4、考生身份证扫描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含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务必保证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学校不予审核。
四、资格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学校招生部门审核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科特长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需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拟录取考生分配专业。对于高校专项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招生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省份。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初审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所有材料必须属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鼎足教育网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ugb.edu.cn
邮箱:zhsh@cug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传真号码:010-82326956
监督邮箱:jubao@cugb.edu.cn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表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