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7 03:10:05 | 鼎足教育网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3〕184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高校、地方三个专项计划。
一、我省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38个县(包括2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53个县(国家专项计划确认的38个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所有农村考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已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二、资格条件申请及审核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在考生高考报名时已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现进入资格审核阶段。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本人和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如申请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应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并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与中学学籍表和学籍库信息一致并签字,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完成后,逐级报市级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关高校公布的报名要求填报。4月25日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申请。5月20日前,县、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申请考生的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
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所在学校、县(市、区)、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要求逐级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信息公示时,向社会公布县、市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资格造假等问题。
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规定,应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四、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尽力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各级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安排专人为考生提供答疑、咨询。考生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服务电话”,查询报名地县(市、区)、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还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咨询留言,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服务号在线咨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鼎足教育网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法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行政管理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英语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汉语言文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土木类 | 理工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机械类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子信息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通信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志愿,完成报名申请。上传材料包括:
(一)《湖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该表由报名平台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所有报名材料均上传至报名平台系统,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2023年5月底前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确定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七、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录取资格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