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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国家专项、 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7 05:39:29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316隶属于:教育部

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国家专项、 高校专项及地方专项政策解读

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全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切实惠及考生,维护考生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分别是哪些学生?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不区分农村和城镇户籍。

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为:

1.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2.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3.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4.武威市: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

5.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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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7.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8.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9.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10.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要求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学生。我省高校专项的实施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

二、我省考生报考专项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若有关高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考生填报前应仔细查看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户籍信息以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时采集的户籍信息为准。

三、专项计划考生填报批次是怎么设置的?

(一)国家专项

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分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

2.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或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安排在C段,即具体招生计划数分解到原58个贫困县(市、区)。

3.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时应对照自己分数认真查看招生院校执行的是本科一批分数线还是本科二批分数线。

(二)高校专项

1.高校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一批H段,只设置一个志愿。

2.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5月中旬: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至9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高考后至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三)地方专项

2023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地方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提前批D段。

四、我省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有哪些?

我省今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高校承担。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二)其他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五、专项计划是如何录取的?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资格审核通过且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用照顾加分)在本科一批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六、专项计划是否征集?

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生源不足时,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一次,高校专项计划不参与征集。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国家专项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不降分征集一次;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生源仍不足时,征集1次。征集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解到县,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H段进行录取。不设置征集志愿。

(三)地方专项

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七、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否冲突?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招生录取共设四个批次:提前批(A、B、C、D、E、F、G七个段次)、本科一批(H、I、J三个段次)、本科二批(K、L两个段次)及高职(专科批)(P、Q、R三个段次),共设15个段次。投档顺序依次按照从A至R的段次序号顺序,实行“清上段、启下段、段段清”的原则,即某段次招生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才开始下一段的录取工作,各段志愿互不影响,所以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不冲突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各段次中的专项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如果考生在某个段次专项计划录取了,则后面各段次志愿失效且无录取资格。

八、报考2023年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自查报考资格

报考前,考生应根据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决不允许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把握机会,仔细考量,慎重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

(二)诚信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为我省农村、贫困、民族等地区学学生“上大学、上好大学”增加了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但每年因部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充分,造成大量优质专项计划浪费。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惠及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招生计划管理力度,优化志愿填报方式。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古都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以建设药学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一大批学术栋梁、行业领袖和政界精英在卫生健康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农村学生入学比例,学校2023年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2023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类(专业)名称 科类要求 3+3模式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中药学 理科
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化工与制药类 理科
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生物技术 理科
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文理兼招
综合改革
不限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注:以上仅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发布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上述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中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技术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五、报名审核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5日-4月26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打印、上传报名材料,请确保上传的材料信息完整、清晰、真实,页面整洁,并按要求盖章、签字。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上传报名系统的具体内容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

(2)农村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及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在页);

(3)考生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自行查看。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六、录取政策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及考生申请情况,编制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取得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照我校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将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确定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

(三)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执行。

七、违规处理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监督机制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考试录取全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公开公示,坚决防范和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行为。

九、奖助政策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本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监督电话:025-8618557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联系网址:http://zb.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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