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7 07:11:46 | 鼎足教育网
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全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切实惠及考生,维护考生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分别是哪些学生?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不区分农村和城镇户籍。
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为:
1.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2.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3.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4.武威市: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
5.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6.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7.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8.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9.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10.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要求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学生。我省高校专项的实施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
二、我省考生报考专项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若有关高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考生填报前应仔细查看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户籍信息以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时采集的户籍信息为准。
三、专项计划考生填报批次是怎么设置的?
(一)国家专项
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分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
2.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或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安排在C段,即具体招生计划数分解到原58个贫困县(市、区)。
3.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时应对照自己分数认真查看招生院校执行的是本科一批分数线还是本科二批分数线。
(二)高校专项
1.高校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一批H段,只设置一个志愿。
2.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5月中旬: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至9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高考后至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三)地方专项
2023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地方专项考生填报批次设置在本科提前批D段。
四、我省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有哪些?
我省今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高校承担。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二)其他高校(23所)
五、专项计划是如何录取的?
(一)国家专项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资格审核通过且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用照顾加分)在本科一批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三)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六、专项计划是否征集?
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生源不足时,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一次,高校专项计划不参与征集。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一)国家专项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不降分征集一次;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生源仍不足时,征集1次。征集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解到县,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高校专项
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H段进行录取。不设置征集志愿。
(三)地方专项
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七、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否冲突?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招生录取共设四个批次:提前批(A、B、C、D、E、F、G七个段次)、本科一批(H、I、J三个段次)、本科二批(K、L两个段次)及高职(专科批)(P、Q、R三个段次),共设15个段次。投档顺序依次按照从A至R的段次序号顺序,实行“清上段、启下段、段段清”的原则,即某段次招生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才开始下一段的录取工作,各段志愿互不影响,所以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本科志愿是不冲突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各段次中的专项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如果考生在某个段次专项计划录取了,则后面各段次志愿失效且无录取资格。
八、报考2023年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自查报考资格
报考前,考生应根据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决不允许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把握机会,仔细考量,慎重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
(二)诚信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为我省农村、贫困、民族等地区学学生“上大学、上好大学”增加了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但每年因部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充分,造成大量优质专项计划浪费。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惠及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招生计划管理力度,优化志愿填报方式。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中南大学2023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选拔程序
1.报名。2023年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双面)。
⑵个人陈述(系统中个人陈述对话框处填写)。
⑶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学期期末具有年级排名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⑷如有获奖或学科特长材料须在个人陈述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考生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之后将报名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完成,提交确认后即完成报名。我校不接受考生纸质报名材料。
上传的照片和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后,我校组织专家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规模。
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错误或其他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
⑴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⑵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⑶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⑷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六、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七、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中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学费(元/年) |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 | 文史 | 思想政治(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历史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5300 |
公共管理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四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 | 四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湘雅护理学院 | 101101 | 护理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7800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5300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080404 | 冶金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6500 | |
土木工程学院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081007 | 铁道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080102 | 工程力学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地理(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地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5300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081401 | 地质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3600 |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3600 | |
070801 | 地球物理学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3600 | |
基础医学院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1501 | 采矿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3600 |
081005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081503 | 矿物加工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3600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 (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5300 |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1 | 生物科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5300 |
071003 | 生物信息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5300 | |
注:学费标准以当年省物价部门公布的为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