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7 15:35:51 | 鼎足教育网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面向湖南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均为师范类)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英语 | 历史类、物理类 |
地理科学 | |
汉语言文学 | 历史类 |
教育学 | |
学前教育 | |
特殊教育 | |
汉语国际教育 | |
历史学 | |
思想政治教育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类 |
教育技术学 | |
物理学 |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注: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二)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三)报名条件
对于湖南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见附件)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湖南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湖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上传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请填写中学成绩);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考生上传的所有资料须本人、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要求上传,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因本人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于5月底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湖南省有关规定单独填报志愿。获得入选资格但未按要求单独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享有此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不低于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监督机制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2.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联系方式鼎足教育网
咨询电话:0731-88872222
监督电话:0731-88872206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hunn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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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3年4月10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具体要求,复旦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腾飞计划”,畅通农村和脱贫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获得享受中国最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选拔符合复旦人才培养理念、勤奋好学、独立自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学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
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度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执行。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4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等。
(四)5月31日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根据各省份通过审核考生人数及比例,综合考虑历年报考与录取情况、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对于其中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上述分数线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高考总分不为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另行通知。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八)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至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九)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除经济上的帮扶举措外,学校设计实施“助力成长计划”,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创新创业五大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帮扶和支持。
详细信息见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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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 0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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