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7 16:06:03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河海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省份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 | 理科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应急管理 |
安徽、河南、四川、陕西 | 文科 | 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 综合改革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英语 |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6月中旬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发布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二、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12日12时至2023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600字以内。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④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具体X值如下表:
省份 | X值 | 省份 | X值 |
河北 | 70 | 辽宁 | 65 |
江苏 | 30 | 福建 | 45 |
山东 | 50 | 湖北 | 60 |
湖南 | 70 |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招办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400-025-191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微信小程序:河海大学本科招生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82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年4号)文件精神,福州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1.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数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历年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参考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情况,确定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3.“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 “3+3”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类 | 物理 |
计算机类 | |
应用物理学 | |
电子信息类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
数字媒体技术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交通运输类 | |
工程管理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物流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物理+化学 |
制药工程 | |
安全工程 | |
生物工程 | 化学或生物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环境工程 | 化学 |
4.“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 “3+1+2”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类 | 仅物理+不限 仅物理+不限 |
计算机类 | |
应用物理学 | |
电子信息类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
数字媒体技术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工程管理 | |
物流工程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仅物理+化学 |
制药工程 | |
交通运输类 | |
环境工程 | |
安全工程 | |
生物工程 | 仅物理+化学或生物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上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平台系统限报3所学校。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请将所需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jpg格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上传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鼎足教育网
1.户籍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
2.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该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第1页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本人签字,第2-6页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从户籍、学籍资格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1范围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规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如有退档考生,则按缺额计划根据剩余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同分考生依据我校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中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顺序。
生源不足的省份,将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报考福州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
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考生应遵照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附则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本简章具体解释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福州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执行。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申诉电话:0591-2286032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招生网址:https://zsks.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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