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7 21:40:51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亦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对象及报名条件生鼎足教育网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
(一)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工程力学 | 理科 | 必选物理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
复合材料与工程(航天材料类) | |||
飞行器制造工程(航天机械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材料类) |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
应用物理学 |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二)招生省份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份投放专业及招生计划数须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强基计划报名
4月20日至5月4日24时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1个或多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因身体残疾或突发疾病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核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一)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完成强基计划本科阶段学习,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采用“本硕博”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在各专业相关衔接方向继续培养(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本硕博”衔接模式培养的学生,硕士、博士阶段可在我校校本部、威海校区、深圳校区之间跨校区学习。
(三)其他激励机制
学校将从未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强基计划学生的基础能力,配备优秀教师承担课程任务;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院士、杰青等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并为其开放各类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学校还将多渠道筹措经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强基计划的经费投入,资助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际顶尖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学校单独设立面向强基计划学生的奖助学金,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调转专业。
(四)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强基计划专项咨询QQ群:429692978)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南大强基”),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且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南大强基招生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历史学、哲学。我校对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列计划,其中第一类招生计划见报名平台。招生专业在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和第二类考生报考竞赛科目要求如下:
科类 | 招生专业 | 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 | 第二类考生报考 竞赛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理科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 |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
在数学、物理、信息学竞赛中获得规定奖项可报考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物理学 | ||||
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
在化学、生物学竞赛中获得规定奖项可报考 | |
生物科学 | ||||
文科类 |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 |
历史 |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
—— |
考生身体条件还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第一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30日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报考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按要求将体现个人学科潜质的信息和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附加信息”处。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南大强基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且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
第二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26日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报名。考生只能在竞赛科目所对应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8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可选择报考第一类或取消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南大考核。
1.初试。第一类考生须于6月12日左右参加初试,具体安排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考生须于6月9日22:00前登陆报名平台阅读知情同意书,确认是否参加初试并交费。逾期未完成确认和交费的,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确认参加初试又无故放弃的,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的3倍划定复试资格线。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
2.复试。复试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拟安排在6月14日左右进行,具体安排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第二类考生直接进入复试,须于6月9日22:00前登陆报名平台阅读知情同意书,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我校将结合考生学科特长另行组织考核。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2.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南大考核成绩(满分150分)”计算综合成绩。对第一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和复试分别按照50分和100分计算),并依据综合成绩和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录取。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即复试成绩(按150分计算),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类考生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使用分列计划录取。
3.我校将在高考出分后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依托南京大学通识教育2.0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开展“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坚持大师引路,实施“每生一导师”,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推进“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围绕学生信仰坚定、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国际视野拓展、领导力提升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三)被录取学生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南大强基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各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南大强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大强基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四)南大强基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报考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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