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7 22:50:01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决定在珠海校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面向优秀农村学生招收公费师范生。
一、招生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面向有公费师范生需求省份招生,各省份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有关省份审核确定。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份负责。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业成绩名列前茅,乐教适教,接受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生计划、专业
按教育部核定的当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
报名系统所填专业仅供学校评审参考,实际录取以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准。入校后限在公费师范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能转为非公费师范生。
实施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选考科目模式:汉语言文学、英语、体育教育(不限选考科目);思想政治教育(限选思想政治);历史学(限选历史或地理);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限选物理或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限选物理)。
“3+1+2”选考科目模式: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体育教育(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再选不限);思想政治教育(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思想政治);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流程:
1.按要求注册并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填写补充说明如下:
(1)“综合信息”“高中期间获奖记录”一栏填写可证明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表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与突出表现,以及个人理想等。
2.扫描或拍照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需确保清晰,提交后不得修改。通过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及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本人签字且须经中学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各学期注册信息。
(4)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与申请表中所填信息对应。
3.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视频材料。
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内容为高中教学知识点(任选拟报考专业的一个高中教学知识点)讲解,包含介绍讲解思路及理由(1分钟以内)和以教师的身份对该知识点进行课堂教学(4分钟以内)。
视频拍摄场景须为学校教室讲台,须录制板书过程,授课时无需师生互动。视频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摄录设备,视频文件使用MP4格式存储,视频大小不超过800兆,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文件名以报名号命名,确保画面与声音清晰无卡顿,播放流畅,视频中考生须面部清晰。
五、学校评审
1.评审安排:学校依据有关省份考生基本条件审核结果、各省份公费师范生需求,以及考生提交视频等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2.结果公布:5月底前,学校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公布评审结果,并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录取规则
1.计划确定及报考要求:在符合各省份公费师范生需求前提下,学校根据各省份各科类(投档单位)评审合格考生数,确定高校专项分省份分科类(投档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2.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学校根据公布的各省份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报考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对于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鼎足教育网
七、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专家参与实施。
2.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视频材料进行评审,如需多组评审时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专家进行独立打分。
3.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4.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6.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传真:010-58800562
咨询邮箱:zsb@b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9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各省(区、市)审核确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我校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不需要考生或中学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注: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的材料如下:
(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陈述(字数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写);
(3)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个人陈述无需盖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及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报名材料不全、所在省户籍学籍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审核)。
2.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3.招生计划确定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五、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邮箱:ouczsb@ouc.edu.cn
网址: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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