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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3 18:57:23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4010561隶属于:教育部

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办法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公布。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5月初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报名系统中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姓名、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附件1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阜南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鼎足教育网

临泉县灵璧县潜山市石台县寿县

舒城县泗县太湖县望江县萧县

宿松县颍东区颍上县裕安区岳西县

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定远县凤阳县阜南县固镇县

怀远县霍邱县界首市金安区金寨县

利辛县临泉县灵璧县蒙城县潜山市

谯城区石台县寿县舒城县泗县

濉溪县太和县太湖县望江县涡阳县

五河县萧县宿松县颍东区颍泉区

颍上县颍州区埇桥区裕安区岳西县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省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

1.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登录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2:00—2023年4月25日24:00。

3.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考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2)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

(二)资格审核

1.我校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资格同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我校“筑梦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四、录取原则

1.“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我校,考生所填专业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等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六、其他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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