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9:00:10 | 鼎足教育网
一、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办法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鼎足教育网
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公布。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5月初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报名系统中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姓名、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附件1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阜南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临泉县灵璧县潜山市石台县寿县
舒城县泗县太湖县望江县萧县
宿松县颍东区颍上县裕安区岳西县
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定远县凤阳县阜南县固镇县
怀远县霍邱县界首市金安区金寨县
利辛县临泉县灵璧县蒙城县潜山市
谯城区石台县寿县舒城县泗县
濉溪县太和县太湖县望江县涡阳县
五河县萧县宿松县颍东区颍泉区
颍上县颍州区埇桥区裕安区岳西县
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法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行政管理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英语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汉语言文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土木类 | 理工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机械类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子信息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通信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志愿,完成报名申请。上传材料包括:
(一)《湖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该表由报名平台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所有报名材料均上传至报名平台系统,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2023年5月底前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确定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七、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录取资格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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