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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5 16:33:48 | 鼎足教育网

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办法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公布。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5月初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报名系统中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姓名、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附件1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阜南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临泉县灵璧县潜山市石台县寿县

舒城县泗县太湖县望江县萧县

宿松县颍东区颍上县裕安区岳西县

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定远县凤阳县阜南县固镇县

怀远县霍邱县界首市金安区金寨县

利辛县临泉县灵璧县蒙城县潜山市

谯城区石台县寿县舒城县泗县

濉溪县太和县太湖县望江县涡阳县

五河县萧县宿松县颍东区颍泉区

颍上县颍州区埇桥区裕安区岳西县

复旦大学2023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 “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具体要求,复旦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腾飞计划”,畅通农村和脱贫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获得享受中国最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选拔符合复旦人才培养理念、勤奋好学、独立自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学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

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度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执行。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4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等。

(四)5月31日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根据各省份通过审核考生人数及比例,综合考虑历年报考与录取情况、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对于其中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上述分数线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高考总分不为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另行通知。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八)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至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九)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除经济上的帮扶举措外,学校设计实施“助力成长计划”,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创新创业五大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帮扶和支持。

详细信息见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鼎足教育网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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