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考指南 > 正文

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4-06-23 14:53:31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8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今天鼎足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

为建设一支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小学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小学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建设教育强省战略的实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精神,我厅决定,按照“个人自愿、定向培养、免费教育、定期服务”的原则,从2008年起,每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免费师范生,为我省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现就做好今年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条件

1、招生计划。今年,全省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500人,下达给市州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附件1。

2、招生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原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

3、报考条件。参加了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和身体条件符合招生录取要求;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

二、招生录取程序

4、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录取前,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会同市州教育局对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且填报了免费师范生志愿的全部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6、录取。免费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照我厅根据市州申报的需求计划确定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市州组织的生源范围内,文理兼招。在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签订协议。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市州教育局签订《湖南省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协议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任教8年以上。入学时,同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一式四份)和录取通知书报到。

8、复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免费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免费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三、有关政策规定

9、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免费师范生可同时享受学校其他奖学金。

10、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1、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到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从事教育工作。未按协议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实施招收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是加强我省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我省高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的积极探索,意义深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这项重要举措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免费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事小学教育。

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首都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 北京 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 毕业生 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 证书 和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鼎足教育网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 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对达到我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在 内蒙古 自治区,我校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美术学院各专业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 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

(2)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3)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 湖南 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6)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7)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招生不组织校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两个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均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录音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

11.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各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招生省份对不同录取批次或类别制定不同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所在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2)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专业 考试 内容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 民族 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器乐考生,招生器种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6)录音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统考专业为录音艺术。

(7)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舞种为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其他舞种一律不招收。

(8)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专业统考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9)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不区分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

(10)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录取批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2.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不低于21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要求,我校招收的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改革:我校对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 毕业 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根据自愿原则,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 学费 、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 招聘 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

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和初等教育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 专业设置 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含实验班)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初等教育学院设置的小学教育(中文师范、数学师范、英语师范、科学师范、信息技术师范、德育师范)六个专业方向的部分招生计划按小学教育(敬修书院)专业方向大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 学习 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22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专项补贴等多措并举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全面推进“1142”精准资助育人模式,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6890267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8902995。

第十七条 我校在各招生省份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数量。今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3300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839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30名、英语专业306名、物理学专业309名、生物科学专业212名、地理科学专业262名、化学专业175名、音乐学专业244名、美术学专业214名、体育教育专业1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113名。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二)培养院校。实行分片区委托培养,今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
(三)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化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详见《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高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高考成绩均达到2022年相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四)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五)复查备案。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学历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3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定向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以上就是鼎足网整理的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鼎足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定向师范的有关政策(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HebeiNormalUniversityforNationa

2024-06-19 13:40:4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怎样选择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怎样选择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

2024-04-11 19:58:43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

2024-06-01 23:39:43
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

2024-05-30 20:28:06
北京师范大学招专升本吗?(心理咨询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招专升本吗?(心理咨询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分数线622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询显示,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2023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22分。北京师范大学,简称“北师大”,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十所大学之一。北京师范大学招专升本吗?(心理咨询专业)北京师范大

2024-06-23 14:01:27
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招生简章是什么
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招生简章是什么

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招生简章是什么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招生简章是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的招生介绍,里面含有招生的条件和招生的简介,以及对园艺专业的介绍和学校条件的介绍,还有关于园艺专业招生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等。所以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招生简章是上海师范大学园艺专业的招生介绍。四川师范大学223年的本科生招生指标如何截至目前,2023年四川师范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还没出

2024-06-13 08:35:02
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 安庆师范大学专业
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 安庆师范大学专业

安庆大学是不是一本大学安庆大学是不是一本大学如下:安庆大学是一本。安庆师范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院校,需要根据生源地录取批次来决定。如果考生生源地为青海、安徽等地,由于该校在这些省份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安庆师范大学在上述省份是一本大学;如果考生生源地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广西等地,由于该校在这些省份按照本科第二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

2024-06-15 04:56:35
湖南省定向师范生最低分多少
湖南省定向师范生最低分多少

湖南省定向师范生最低分多少最少需要到达一本录取分数线。湖南省定向师范生常见的分为4类1、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 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等2、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

2024-02-10 22:37:38